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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来 源
州林草局
公开日期
2026-08-17
对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JY340014060050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8-17 14:50     浏览次数: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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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拉茸追玛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050号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产业发展现状

尼西乡依托干暖河谷独特自然禀赋,天然分布有大面积仙人掌(仙人果)野生资源,兼具生态固土荒坡治理、群众传统采收增收、乡土特色林果利用等多重价值,是当地长期自然存续、群众自发利用的特色乡土资源,也是干热河谷荒山荒坡生态修复的天然先锋植物。您提出的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基础设施配套、全产业链打造、三产融合带动村集体经济与涉库群众增收等思路,贴合尼西乡发展实际,对推动高原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二、相关政策管控要求

依据中国外来入侵物种信息系统(二级)、中国数字植物标本馆(无等级)、《中国外来入侵和归化植物名录》(无等级)、《迪庆藏族自治州外来入侵生物识别与手册》(二级),仙人掌(梨果仙人掌)已列入二级重点管控外来入侵物种。但2023年1月1日施行的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林草局、海关总署共同发布《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云南省林业重大危害植物名录》、《全国检疫性有害生物》、《全国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名单》中,梨果仙人掌未列入。根据《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法定管控条款、国家和省级对外来入侵物种 严格遵循“生态安全、防控优先、审慎扩种” 管控准则,明确严禁盲目大规模引种扩种、跨区域规模化推广,避免物种肆意繁衍,挤占本土原生物种生存空间,破坏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本土生态系统。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种植、释放、丢弃外来物种。重点管理(一级)严禁任何种植;一般管理(二级)严控、限制种植、禁止推广。

二级管控的入侵物种唯一合法情形是“仅可用于科研、治理、灭除实验”,且必须同时满足:一是省级以上农业农村、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专项审批;二是完全封闭隔离种植;三是全程监测台账记录;四是严禁扩繁、销售、推广、规模化种植。受此项刚性政策红线约束,当前仙人果产业发展存在明确的政策壁垒。结合法定管控要求,仙人果相关产业项目结论如下:

1. 现阶段不具备立项审批、新增连片规模化人工种植、库区或野外淹没区大范围移栽的合规条件,相关新建规模化种植项目不符合外来入侵物种管控红线要求,无法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立项审核。暂不具备审批立项大规模新增规模化人工连片种植、大范围淹没区移栽的政策条件;

2. 针对仙人果规模化扩种配套园区、灌溉、基地等基建项目,不能申报500万-800万元专项产业基建财政扶持资金,各级财政涉农、林草产业扶持资金政策不支持外来入侵物种产业化扩种配套建设;

3. 仙人果精深加工、全产业链布局、区域公共品牌打造、全域产业化推广等扶持类项目,受外来入侵物种法定管控约束,暂不具备大面积推广落地的实施基础。

三、现阶段及下步工作举措

虽受政策限制,但我们始终兼顾生态底线与群众发展诉求,全力在合规范围内推动仙人果资源合理利用、保障群众利益。

一是全面开展现有野生仙人果资源摸底排查,建立资源台账,常态化做好生态风险监测,在严守生态红线的同时,守护好现有本土存续资源;

二是全力支持群众对现有仙人果资源进行保护性抚育、规范化管护,适度完善小型采收、灌溉等便民设施,持续发挥其荒坡固土、生态修复的作用,稳步提升现有资源产出效益;

三是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稳妥开展小规模、本地化初级加工和产销试点,暂不推进深度工业化开发,待上级政策明确、风险评估通过后,再积极探索产业延伸路径;

四是同步加大尼西鸡、黑陶、本地苹果等成熟特色产业扶持力度,多渠道拓宽群众增收门路,筑牢乡村产业发展基础。

四、后续工作对接

持续梳理尼西乡仙人果自然分布、长期本土化存续的特殊情况,积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专题汇报,全力争取属地化、分类管控的差异化政策;努力探寻生态保护、生物安全与群众增收共赢的可行路径。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6日

联系电话:123988730497;联系人:格玛永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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