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JY340014060093号建议的答复
杨建军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JY340014060093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贴合我州“十五五”文旅高质量发展布局,精准补齐区域旅游发展短板,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价值。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维登乡新化湖文旅资源开发工作,立足全州文旅产业统筹发展大局,我局已将维西县新化湖3A级景区创建项目正式纳入《迪庆州“十五五”文化和旅游规划》重点项目库,纳入全州文旅重点项目储备体系统一谋划、统筹推进。项目以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为责任主体,规划总投资2000万元,重点实施景区标识标牌系统、移动环保厕所、补给救助站、游客中心、生态停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全方位完善景区游览服务、生态保护、应急保障功能,补齐区域旅游基础设施短板,为景区规范化运营、品质化发展筑牢基础。
针对乡、县两级资源统筹、开发谋划层面存在的局限性,我局将充分发挥行业主管统筹职能,全程靠前指导、精准服务。一是常态化对接维西县文旅局,围绕新化湖景区规划编制、业态打造、品牌塑造、3A级景区创建标准、项目可研编制、资金申报、材料报审等关键环节,提供政策解读、业务指导、技术支撑,精准对接省、州文旅产业扶持政策,梳理匹配各类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渠道,提升项目申报通过率。二是立足全州文旅发展整体格局,指导县级科学优化开发思路,结合高原生态、民族文化、红色历史、香格里拉溯源四大核心资源,差异化打造特色徒步康养、生态观光、民俗体验、红色研学、文化溯源等多元业态,实现与全州梅里雪山、普达措、独克宗古城等核心景区错位发展、互补联动,丰富全州文旅产品体系。
我局将主动配合业主单位对接协调州、县自然资源、林草等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原则,指导县级科学划定景区开发边界,优化项目建设方案,严守耕地保护、林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在保护好高原湖泊生态资源、野生中药材资源、原始自然风貌的前提下,依法依规、高效有序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保障项目合法合规、稳妥推进。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7月15日
(联系人:李姊霓 联系电话:0887-8288522 )
抄送: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州政府办公室考评科。(共印 3 份)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6年7月15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