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月生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048号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小中甸水库是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与生态安全屏障,目前 主要功能为农业灌溉用水,未划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 围,暂不执行水源地相关环境管控要求。经多部门综合研判,现 阶段项目尚不具备全面实施条件,相关工作暂无法推进。
二、现阶段暂无法实施的主要原因
(一)造林空间与生态管控衔接有待优化
按照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及香格里拉市造林空间规划,沙棘种 植及生态廊道建设需以防护林建设为载体,避让自然保护地、生 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域,严格遵循国土空间造林绿化布局管 控规定。水库周边符合规划要求、适宜规模化标准化种植的非基 本农田及边际土地资源较为有限,造林空间与项目选址需进一步 统筹优化,暂难以同步满足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的需要。此外, 单一树种种植不利于病虫害综合防控,可能影响区域长期生态安 全与管护稳定性,需进一步优化树种配置方案。
(二)土地权属及跨领域工程衔接需进一步理顺
由于水库库区管理范围有明确的外延管控要求,水位线外侧 一定区域作为植物保护带需严格保护,不宜开展开垦、开发等活 动,而拟实施沙棘种植的区域虽位于水库管理范围线内,但相关 征地工作尚未完成,校核洪水位3235.11米以外区域仍属集体 土地,土地使用、流转及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明确;同时,项目 实施需与香格里拉市的林草产业和生态修复发展计划统筹衔接, 结合区域整体发展布局稳妥推进。
(三)生态廊道主体工程资金尚未落实,暂不具备开工条件
水务部门已统筹谋划香格里拉市长江流域硕多岗河小中甸 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3071.47万元),并上报硕多 岗河小中段幸福河湖治理建设项目,两项工程均包含生态缓冲 带、水生态修复等建设内容,但受水利行业项目资金投向及相关 政策影响,中央、省级及地方配套资金暂未落实,生态廊道主体 工程暂无法开工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水务部门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和农业农 村部门的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为抓手,水务部门负责持续紧盯国家 与省级项目资金投向、争取专项资金落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乡 村振兴项目库管理;林草部门则主要做好协同优化项目选址、严 守生态保护红线,并指导小中甸镇加快产业前期调研论证,稳步 完善基地建设、技术服务、产业链构建与利益联结机制等工作, 待条件成熟后按程序申报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依法依规推进生态廊道建设与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推动建立跨部门协调联动机 制,统筹编制专项规划,持续做好环评审批、技术指导、政策保 障等全过程服务,待各项条件具备后及时启动项目实施。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紧密结合沙棘产业的市场前 景,统筹推进招商引资与产业布局优化。一方面,立足我们现有 产业基础和发展规划,将沙棘产业纳入区域产业体系整体布局, 强化上下游协同配套,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另一方面,以 市场需求为导向,精准引进龙头企业,完善政策配套与服务保障, 着力构建“生态廊道+沙棘产业”良性发展模式。今后如有相关 项目资金,我们将优先予以考虑和支持。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 们将进一步结合部门职责压实责任、细化举措,确保生态修复与 群众增收互促共进,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感谢您对我州生态 保护与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 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28日
联系电话:15894369836;联系人:和钰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