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JY340014060079号建议的答复
春宗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JY340014060079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僧尼和教职人员的健康服务,既是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体现党和政府对宗教界人士关怀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全民健康全覆盖的具体体现。迪庆州卫生健康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与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关心关爱宗教活动场所僧尼和教职人员身心健康,将宗教活动场所僧尼和教职人员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为僧尼和教职人员开展健康服务;同时,通过巡回医疗、卫生下乡、健康服务和健康教育“进寺院”等活动,先后深入松赞林寺、云仙寺、茂顶寺等部分寺院开展义诊和健康知识宣讲活动,免费为僧尼和教职人员送医送药,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僧尼和教职人员的健康素养水平。
对于您提出的三条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统筹全州医疗卫生资源,协同统战、民宗等部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健康服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常态服务、预防为主、精准施策”原则,将宗教活动场所健康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专人负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常态化。
二、持续推动健康服务便捷化与常态化。联合民宗部门,建立“分片包干、定期入寺”健康服务机制。全面统筹全州医疗卫生资源积极开展健康服务进寺院活动,对规模较大、僧人较多的寺院,每年至少入寺开展1次健康服务;对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小型寺庙或修行点,结合巡回医疗、卫生下乡等方式,逐步覆盖健康服务,要优先保障高龄、偏远地区僧尼健康状况,建立重点关爱人员名单,对60岁以上或患慢性病的僧尼,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动提供随访、用药指导和健康提醒服务;同时,逐步为僧尼建立连续、动态的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三、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知识普及与教育。组织医疗、疾控、心理等领域专家,结合僧尼“静坐多、活动少、饮食相对单一”的特点,编制图文并茂、尊重宗教习俗的健康科普资料,重点涵盖慢性病防治、心理健康、卫生应急救护以及合理膳食、适宜运动等防治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积极开展“健康讲堂进寺院”活动,组织临床和疾控专家,每年在重点寺院开展不少于2场健康讲座或健康咨询。鼓励有条件的寺院设立健康角或卫生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
四、营造重视身心健康的良好氛围。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寺院,探索将健康管理纳入日常寺务管理,如调整作息保障睡眠、设置无烟区域、提供低油盐的斋堂餐食等。同时,高度关注宗教活动场所僧尼心理健康,主动为僧尼群体提供心理健康热线或线上咨询通道,对教职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技能培训,帮助其识别自身及身边僧友的心理困扰,以实实在在的健康服务,让僧尼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其获得感与归属感,引导他们与党和政府同心同行,共同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