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07XW/202000010
发布机构
州发展改革委
文  号
无
日期
2020-03-16
关于转发暂停收取临时乘机证明手续费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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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号附件 .pdf


迪发改价格〔2020〕12号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迪庆州财政局

关于转发暂停收取临时乘机证明

手续费文件的通知

州公安局,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精神,切实减轻社会和群众负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下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暂停收取临时乘机证明手续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90号),从2020年2月21日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前暂停收取临时乘机证明手续费。现将全文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并于3月15日前将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州发展改革委。

附: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暂停收取临时乘机证明手续费的通知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迪庆州财政局

2020年3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吉 芳 8224530 邮箱:553684913@qq.com)

抄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委主任、副主任。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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