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青此姆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JY340014060073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州务工薪酬权益保障工作开展现状
近年来,我州始终坚持以保障民生、稳定基层为核心,将村级务工人员工资权益保障作为根治欠薪、推进乡村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工作来抓,持续夯实基层用工治理基础。2025年,依托国企及政府项目欠薪整治、冬季欠薪攻坚等专项行动,通过调解协调与立案查处并举,办结欠薪诉求1066件,惠及4292人,清偿薪资5710.51万元,妥善化解多起村级小额欠薪纠纷。对照监管实际与意见建议,该项工作仍存在短板弱项,一是村级用工多为临时用工、零散用工,用工台账不健全、合同签订不规范,用工溯源难、薪资核算难。二是部分村级小微项目、零散务工薪酬支付流程不规范,资金拨付滞后、垫付拖欠问题时有发生。三是受劳动保障监察力量不足制约,用工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以我州德钦县为例,全县仅配备2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需受理投诉举报、日常巡查、专项行动、案件办理等工作。当前全州村级用工规模持续扩大,欠薪投诉逐年增多,基层监察人员长期超负荷履职,难以开展全域常态化监管,乡镇、村级用工存在监管盲区,欠薪隐患排查精准度不足。四是村级务工人员维权意识薄弱,维权流程不熟悉,小额薪资纠纷维权成本高、处置效率偏低,薪酬拖欠顽疾尚未彻底根治。
二、推动工作具体举措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结合您的意见建议,我州将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系统施策、长效管控,聚焦村级务工用工全流程、薪酬支付全链条、权益维权全方位,精准破解村级务工薪酬拖欠难题,全面筑牢村级务工人员工资权益保障防线。
(一)强化源头规范,筑牢薪酬支付基础防线
一是规范村级用工管理体系。依托乡镇综治中心、便民服务平台,健全村级劳务服务站点职能,全面梳理村级各类用工类型,建立村级务工人员实名制动态台账,详细登记务工人员信息、用工岗位、务工时长、薪酬标准、支付记录等内容,实现用工信息全程可追溯、动态可管控。严格规范村级临时用工、小微项目用工流程,强制推行简易用工协议制度,明确双方权责、薪酬标准、支付时限、违约责任,杜绝无合同用工、口头约定用工乱象,从源头规避薪资纠纷隐患。
二是健全薪酬支付监管制度。聚焦村级集体用工、村级基建小微项目、公益岗位用工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薪酬专款专用、按时拨付制度,规范村级用工薪酬审批、核算、支付全流程,杜绝挤占、挪用、拖欠务工薪酬行为。对村级工程项目用工,全面落实工资专户管理、薪资代发、务工实名登记等制度,将薪酬支付情况作为村级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的重要前置条件,坚决杜绝先用工、后拖欠、缓支付问题。
三是压实属地监管主体责任。依托“县级统筹、乡镇主抓、村级落实、部门联动”的四级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村级薪酬保障、欠薪治理工作纳入乡镇和村级年度绩效考核,层层压实监管责任,打通基层用工监管“最后一公里”。
(二)深化排查整治,精准化解薪酬拖欠隐患
一是开展常态化专项排查。结合村级周边在建工程项目,聚焦节假日、年终岁末薪酬拖欠高发节点,常态化开展村级务工薪酬拖欠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村级零散用工、小微工程、公益岗位、村级外包服务等领域薪资支付情况,建立欠薪问题台账、整改台账、销号台账,实行“发现一起、登记一起、处置一起、销号一起”的闭环管理模式,做到隐患早排查、问题早发现、纠纷早化解。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惩戒力度。整合人社、公安、司法、农业农村等部门执法力量,建立村级欠薪联合执法、线索移送、联合惩戒机制。对排查发现的薪酬拖欠问题,依法依规督促用工主体限期整改、足额兑付薪资;对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拖延整改的主体,依法采取约谈警示、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三)优化维权服务,降低基层维权成本
一是畅通多元维权渠道。整合线上线下维权资源,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维权二维码、乡镇便民窗口、村级服务站点,开通村级务工薪资维权绿色通道,简化小额薪资纠纷办理流程,实现诉求就近提、纠纷就近解、薪资快速追。建立村级劳资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对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争议较小的村级薪资拖欠案件,实行优先受理、快速调解、限时办结,最大限度缩短处置周期。
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村级用工权益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进村入户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短视频推送、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面向村级用工主体普及用工规范、薪资支付、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引导其依法合规用工、按时足额支付薪资;面向村级务工人员普及维权流程、证据留存、投诉渠道等知识,提升基层务工人员法治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
三是落实法律援助保障。联动司法部门完善村级务工人员讨薪法律援助机制,对村级薪资拖欠维权案件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服务,切实解决基层务工人员“不懂维权、不会维权、维权成本高”的难题。
(四)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治理
一是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县级主管部门定期对各乡镇村级务工薪酬保障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核查用工台账、薪酬支付记录、纠纷处置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隐患排查不严、欠薪问题频发的乡镇和村级单位予以通报督办,倒逼责任落实。
二是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村级调解、乡镇调处、部门仲裁、司法保障”的四级劳资纠纷化解体系,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就地化解小额薪资纠纷,减少矛盾上行,切实将薪酬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表态
下一步,我州将以此次建议意见为契机,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正视工作短板、补齐治理弱项,持续聚焦村级务工薪酬权益保障重点工作,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常态化规范村级用工管理、常态化整治欠薪乱象、常态化保障务工权益,全力破解村级务工薪酬拖欠顽疾,切实维护广大村级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基层用工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