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395M/202200230
发布机构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2-05-18
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健全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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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依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知》(云办通〔2021〕68号)文件精神,起草我州《关于建立健全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知》(云办通〔2021〕68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2年3月15日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知》,并于3月20日-3月25日征求了三县(市)人民政府、州委办、州政府办,州农业农村、水务、林草、交通等部门的意见及建议,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关于建立健全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知(送审稿)》。3月30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后决定报州人民政府。

      三、 主要内容

   (一) 建立健全工作通报机制

     对全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整改情况进行动态梳理,做到一月一汇总、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

   (二) 建立健全挂牌督办机制

对严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牵头挂牌督办,做到整改一个、核查一个、摘牌一个。

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面积大于50亩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大于10亩的土地违法案件。

(三)建立健全约谈机制

县(市)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达到12%约谈相关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及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四) 建立健全用地报批冻结机制

县(市)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冻结除民生、州级以上重大建设项目外的用地报批,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核减建设用地指标。

(五)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机制

县(市)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依规依纪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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