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486X2/201600031
发布机构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文  号
无
日期
2016-07-18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木新华等二同志任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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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7日迪庆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木新华 为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史昕然 为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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