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4974B/201600011
发布机构
州公安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16-10-08
【文件公开】转发关于做好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出入境证件免费快递便民惠民新举措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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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出入境

证件免费快递便民惠民新举措

相关工作的通知

凡是在我州行政辖区内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三类出入境证件(不含二次签注)的申请人,均可自愿选择“免费快递”服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快递”寄送范围为我国除港澳台以外的所有行政区域。“免费快递”业务推出后,原有领证、机要寄证模式不变,申请人也可自愿选择到出入境窗口领取证件。证件寄送后,申请人可通过全国EMS邮件跟踪查询信息系统网站、短信、手机APP和微信等平台查询证件寄送情况。快递服务提供商成立专项客服中心,申请人可向客服专员进行投诉。如证件在寄送过程中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形,快递服务提供商全额赔偿制证和快递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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