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绿色生态环境,着力打造山清水秀的人居环境,助推“森林迪庆”建设步伐,扎实做好“十三五”期间造林绿化工作。通知要求,一、各县、市(开发区),州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按照《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适龄公民(男16-60周岁,女...
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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