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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杆暨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推进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6-04-30 16:19
来源:迪庆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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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全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暨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推进会召开,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力推进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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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书记罗朝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副书记、州长张卫东主持会议,州委副书记朱保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燕兰、州政协主席苗有发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十四五”以来,我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并在全省率先实现州、县(市)两级全覆盖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效显著。

会议强调,新一轮创建是我州“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的必答题,要以创则必成的决心推进新一轮创建。要更加突出工作主线,始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我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要健全完善民族工作话语体系,准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系统构建契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的话语体系,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要着力推进全域创建,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以示范点建设为突破口带动全域创建,实现“盆景”变“风景”。要加大创建载体创新力度,立足迪庆实际,突出涉藏特点,打造创建品牌,创新宣传载体,提升宣传效果。要推动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以创建工作凝聚人心、夯实基础,不断开创迪庆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会议要求,要以新一轮创建为抓手全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着力加快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廖文才对新一轮创建测评指标体系进行解读。州领导熊文彬、余永红、余桂芬、杨继文出席会议,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到各县(市)、产业园区及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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