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1528486X2/202401696
文  号
迪政办发〔2024〕53号
来 源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06-28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治 私搭乱建、侵占河湖岸线等违法违规 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 10:10     浏览次数:5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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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治

私搭乱建、侵占河湖岸线等违法违规

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

                         迪政办202453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香格里拉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紧盯我州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依法依规和健康有序发展,坚决制止和整治私搭乱建及侵占河湖岸线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底线思维,依法履行职责。

聚集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和重大项目稳步推进,坚持法制思维和底线思维,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决策,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作物种植,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履行报批转用手续。坚持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严格履行报批流程。严禁耕地非粮化,非农化。

(二)严格履行林草资源保护制度。健全完善林草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坚决打击违法侵占林草地建房、私搭乱建、种植开垦、倾倒建筑垃圾等废弃物行为,依法保护林草资源。

(三)严格履行河(湖)管理工作。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排放生活污水,全面排查整治非法采砂、取土、弃渣行为,全面排查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清除河道两岸非法种植物,切实维护河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四)全面规范自建房管理工作。紧扣省、州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联审联批制度,区分非经营性和经营性自建房,加强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检查,遏制乱占耕地建房、未批先建、无规乱建、超标准随意建设、无视安全建设等自建房乱象工作。

二、强化大局意识,压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承当着维护本地区发展、安全、保护生态的主体责任,是实现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生态持续改善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州委、州政府统一部署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强化耕地、林草地、河湖、自建房等管理工作,依法整治违法违规现象。坚决打击兴风作浪、屡禁不止的行为。州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工作,压实属地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到工作力量下沉、人员下沉,指导在一线、服务在一线,强化全链条推进、全要素保障、全周期服务,努力为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定团结、重大项目有序推进保驾护航。各地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培树各类示范典型,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是凝聚人心、共谋发展的有力措施,是推进各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的一大法宝。各县市、各乡镇、村(居)委会要多措并举、多向发力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各类文件精神解读到位、宣传到位,把私搭乱建、破坏耕地、林草地、河湖等违法违规行为讲透讲明白,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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