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完善城镇居民住房供应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迪庆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行“先租后售”模式,经多次调研、反复修改完善,历时1年,出台《迪庆州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保障性住房实行“先租后售”管理。以《意见》为指导,州保障性住房协调领导小组草拟《迪庆州本级保障性住房出售价格方案》,并经州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按照省、州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有关政策的规定,2016年起,州本级保障性住房将面向符合条件的人群,以科学合理的价格出售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目前该项工作进入宣传...
日期:20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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