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科学精准做好全州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近期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州委州政府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挥部疫情防控调度会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近期,全省旅游强势复苏,香格里拉名扬天下,全国各地商旅云集我州,省市间人员流动剧增,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各方主体、住宅小区要对疫情防控思想要再重视,能力要再提升,方式要再改进,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从严从紧、从快从实抓好我州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赢疫情防控这场阻击战。
二、适用范围
迪庆州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三县(市)住建部门,全州所有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住宅小区。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机关单位疫情防控措施
1.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机制。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职能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员,及时接收疫情防控文件和上级各项精神和信息,迅速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部署任务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执行到位。
2.加强办公场所管理。要从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尤其是做好“测温、亮‘云南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来访人员须扫“两码”。
3.督促检查外出干部职工核酸检测。要加强内部管理,按要求对因公或因私外出而超过期限未检测的人员进行督促,对不报备不检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确保全员覆盖。
4.大力推进疫苗接种。 要对本单位各类在岗人员全面排查,完成加强针接种;准确掌握本单位离退休人员、与在编在岗人员共同生活的 60 岁及以上亲属、在编在岗人员的 60 岁及以上直系亲属的接种情况,积极动员,推进疫苗全程接种,做到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
5.加强人员出行管理。要自行建立、完善出省、州审批备案制度,对干部职工出州、出省行程进行登记造册,做到人员出行情况清楚可追溯、应急排查迅速有效。要精准按照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对重点地区出行人员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全程督促其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政策。积极倡导职工开展安全区域休养休假活动,切实提升疗休养活动组织水平。
6.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当好疫情防控“宣传员”。以“五个第一”机制为保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或开展疫情防控专题主题党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上来,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形势,把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作为检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成效的重要依据。二是当好疫情防控“战斗员”。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工作优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落实好非必要不出州、返迪(香)人员三天两次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在重点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主动对接“三双”服务社区、挂联村,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当好疫情防控“服务员”。机关广大党员要听从调度、响应号召,主动戴党徽、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要带头执行防控要求,严格落实报备制度,非必要不聚集,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登记信息,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要带头落实家庭防护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走访和聚集活动,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要带头学习宣传防控知识,普及科学防疫方法,向身边亲友和群众传递正面防控信息,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四是当好疫情防控“保障员”。要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为防控一线党员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保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注重发现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广泛宣传典型做法和感人事迹,用身边典型激励党员群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依照本方案内容并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专职疫情防控岗位,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加强人员进出管控。各企业、各项目部要严格落实入场人员测温、亮“行程码”、扫“健康码”。做好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工地现场、办公区、宿舍区的实名登记工作,严格防止与工程无关人员入住。
3、加强人员健康管理。项目部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建各方聘用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制度,严格落实工地全员核酸检测。定期安排施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各县(市)住建部门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严格防范录用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已出现确诊或阳性病例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区的工人上岗。
4、加强建筑工地现场管理。督促各企业、各项目部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非必要出入口全部关闭,做好外来人员、车辆入场扫码、登记、测温。办公场所、会议室、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应定期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企业要指定专人开展定期消毒,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频繁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工地食堂采用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5、加强工地应急管理。施工现场要配置充足的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疫物资。各项目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室和隔离区,发现“健康码”红黄码等重点风险人员,应安排涉疫人员及接触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在第一时间向所属区域社区网格员报告,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部门相关防疫工作。
6、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各企业要通过宣传栏、公告栏、专题讲座、线上培训、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引导从业人员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尽量避免境外网购、代购、海淘进口服饰和冷链食品,谨慎从国内发生本地疫情所在地区购买商品。在接收快递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消杀,做好个人防护。
(三)物业小区领域疫情防控措施
1、严格报告制度。各县(市)住建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巡查,掌握小区物业疫情防控动态,督促物业公司要时刻关注全国全省疫情信息,一经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来温返温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2、加强小区现场管理。小区物业要加强小区出入口和车辆、人员进出管控,登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信息;规范落实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的要求;定期开展物业小区重点区域和部位的清洁消毒,及时清理废弃口罩等垃圾。
3、加强快递外卖管理。小区物业要落实快递物品集中保管,定期消毒快递集中保管区域;认真核查外卖、快递人员的“健康码”,未核查的或者防疫码有异常的不得进入小区。
4、加强人员健康管理。物业公司要督促物业员工接种新冠疫苗,实现“应接尽接”;保安和保洁人员要每周1次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5、加强疫情防控宣传。物业公司要积极向业主宣传疫情防控措施,协助社区(村)和有关部门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和防控要求,提示业主要自觉做好勤通风、戴口罩、公共场合保持“一米线”以及平时勤洗手、不聚集、不扎堆的卫生习惯。
6.做好协助配合工作。物业公司要积极配合社区进行排查,做好流调、溯源和人员转运;小区物业主动做好居家隔离和医学观察业主的生活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州住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精神,提高站位,强化统筹,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制度、措施,全面排查、精准掌控、严防死守,共同打好疫情防控保卫战。
(二)加强运营保障。各县(市)住建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城市运行保障职责,通过强化水厂运行管理、加大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等措施,并配合好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卫健委、州供电局、州交通局以及州工信局等行业部门,做好全州城市运行保障工作。
(三)加强监管力度。各县(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实行网格化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边界,督促各参建单位、小区物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的建筑工程、住宅小区,责令立即整改。
(四)加强信息交流。各县(市)住建部门要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信息沟通,如发现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等情况,如实、主动、及时上报,做到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工作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