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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015285328P/202100170
文  号
迪建发〔2021〕41号
来 源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1-05-26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迪庆州第十二届六次会议(2021)字第1260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26 19:01     浏览次数: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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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迪庆州第十二届次会议2021)字126014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

单位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迪庆州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体系的提案》(第126014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我们仔细研读了提案,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您单位提出来的在今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置的工作建议与我们的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我们将在今后的垃圾分类回收处置工作中认真参考您单位的工作建议。下面,我们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汇报谈谈我们的想法,与您单位共同探讨。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重要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委《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5月我局组织全州住建系统到丽江市学习考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在调研基础上,充分结合迪庆州生活垃圾收运实际,于9月份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进展情况

(一)制订完成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对照云南省工作目标,明确了“州府所在地城市-香格里拉市,全面启动香格里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实现主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县城和其他区域-德钦及维西县县城、开发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结合“美丽县城”、园林城市等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宾馆、饭店、商场等经营性场所等人员密集和居住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社区等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乡镇、农村按照《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函》(农社函﹝2018﹞3号)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措施。

(二)加快分类投放、处置设施建设一是强化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为积极应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州重点加强了对餐饮街区、大型及公共食堂、学校食堂厨剩余物的集中收运处置工作,严控因禁止饲喂生猪出现餐厨剩余物随意倾倒、堆放、排入雨污管道、河道现象。截至目前,全州购置餐厨剩余物收集专用车6台(维西1台、香市5台)、德钦县货箱车1台,投放120L餐厨垃圾专用桶约664个(其中香格里拉市500个,维西县164个)、100斤塑料桶20个(德钦县),投入资金178万元(香格里拉市140万元,维西县33万元,德钦县5万元)。二是加大终端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8月,香格里拉市餐厨垃圾处理场建成投入试运行,处理规模20吨/日,投入资金1800万元。维西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目前已进入初步设计阶段,预计处理规模5吨/日,计划投资280万元。2021年计划实施维西县城市生活垃圾热裂解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2套日处理规模60t/日垃圾热解处理设备及附属设施,计划投资4800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80万元。2020年州生态环境局实施了全州农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已完成建设垃圾热解炉10座,23座正在建设,预计6月底完成),项目基本涵盖全州乡镇,并配备了垃圾箱及垃圾车通过实施以上工程,将进一步补齐了我州垃圾分类设施短板,基本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

(三)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香格里拉先试先行,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优先在在学校、市政府及部分小区安装普通垃圾分类站35套,智能垃圾分类站共安装10套,共投入资金约200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垃圾处理设施滞后。目前我州投运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已使用十年左右,场区库容在生活垃圾、包装垃圾日益增多的趋势下,使用年限将指日可待。生活垃圾渗滤液也是土壤污染的一大威胁,我们需要不断探求更为先进、合理的垃圾处理方式来减少对自然的污染和破坏。其次,城区垃圾分类收运设施严重不足,收运方式还比较落后,分类提示标志数量不多,效果不够明显。

(二)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较为粗放。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投放设施、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后的处置渠道等分类体系尚未建立,对广大城市居民的垃圾分类观念缺乏指导性、约束性,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形成。目前的分类方式仅为简单的分拣,很多有害和可再生利用的垃圾没有得到有效处置,造成土壤污染和资源浪费。

(三)分类意识淡薄。单位、社区、居民等社会个体缺乏垃圾分类意识,沿街的垃圾箱虽然标有“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但居民基本不按要求投放。单位、社区放置的垃圾箱体没有设置垃圾分类功能,垃圾乱堆、乱丢、乱放现象依然存在。

(四)财力有限,资金配套严重不足。我州属“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全州三县(市)均为国家级贫困县,经济基础薄弱,财源匮乏,财政自给率低,机构运行资金保障仍处于低水平状态,地方资金难以配套改造资金缺口较大特别是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主要依靠地方财政,国家补助较少,要全面完成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有较大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州府所在地香格里拉市建成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州单位、国有企业、社团组织,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以街道(乡镇)、社区(包括城郊结合部行政村)为单元,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法”开展强制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德钦县、维西县、开发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原则上参照“四分类法”开展,也可因地制宜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军队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照党政机关标准,通过军地协作,共同推进。

(二)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养成垃圾分类投放习惯。二是夯实学校垃圾分类教育基础。教育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有关工作制度,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探索合力共建协作机制,强化国民教育基础性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气氛。三是探索引入第三方服务企业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培训工作机制和基层分类督导员队伍,进一步促进全民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规划建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积极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络“两网融合”,建立完善再生资源接分类、回收、储存、中转、利用信息平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化、专业化管理。

(四)建立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站(点)。要按照《生活垃 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中的类别、图形符号、说明、颜色等,配备标志清晰的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优化布局垃圾箱房;鼓励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安装集智能垃圾桶、积分兑换机、监控系统于一体的智能化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提高职工、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趣味性和吸引力;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采取社区宣传栏、统一配发垃圾分类桶(袋)、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因地制宜确定投放点位置、投放时间及投放规范等,引导居民按照“四分类法”自觉做到分类收集、分类投放。

(五)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运输体系。加大城区现有 垃圾房、中转压缩站改造力度,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能好、标志清晰、节能环保的专用收集运输车辆,解决垃圾分类投放后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问题; 规范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和中转运输及处置,厨余垃圾(湿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六)加快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建设。采取长期布局和过度安排相结合、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方式,统筹规划建设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等易腐垃圾处理设施,严禁餐厨垃圾直接饲喂生猪;鼓励支持餐厨废弃物(泔水)产生量较大的党政机关、宾馆饭店、大中专院校、餐饮企业等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理;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发展,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填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设施共建共享;香格里拉市按照区域统筹原则,引入市场化模式,建成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湿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探索垃圾焚烧发电及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理的高效对接,缓解生态环境压力,规避“邻避”风险。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6

 

联系电话:13988729993;联系人:斯南江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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