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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015285328P/202300342
文  号
来 源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3-01-10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11:59     浏览次数: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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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报告

 

2022州住建局承办件有3件,分别是《关于实施居民餐厨垃圾独立收集处理的提案131053号《关于加大阳光棚规范政治扶持力度的议案(11号)》《关于加大对尼汝传统村落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53号)》,协办件有3件,分别是《关于农村自建房无序发展问题的提案(131054号)》《关于迪庆州房地产行业疫情后减税降费的建议(64号)》《关于请求将藏传佛教僧尼保障性用房纳入政府建设项目的建议104号》)。

一、2022年承办件办理情况

(一)政协提案《关于实施居民餐厨垃圾独立收集处理的提案》(提案号131053,由张睿委员提出)办理情况

此件属A类件并于61日积极主动联系张睿委员委员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宣传工作。加大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治理。

二是督促各居民小区物业增设餐厨垃圾收容器,以满足收运需求。在建成的小区、居民区、群众集中居住点有计划投放餐厨垃圾收集桶,增加车辆等设备,定期收运各个投放点产生的餐厨垃圾。

三是现已与和翔环保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垃圾清运合同,我们将监督企业做好后期餐厨垃圾清运工作,并根据餐厨垃圾设施配备情况逐步增加居民区餐厨垃圾收运范围。

四是有计划将餐厨垃圾收费等相关工作并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的事项中,基本实现谁受益、谁缴费

五是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填方式处理,为有效降解部分餐厨垃圾的油性物质及盐分,每天投放搅拌1吨生石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目前香格里拉市餐厨垃圾终端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已纳入“十四五”规划。德钦县住建局也在积极开展德钦县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目前项目建设资金未到位。

六是建立有效的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按照省级统筹协调,州级组织推动、县(市)抓好落实的工作原则,州级成立迪庆州城乡生活垃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落实各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实行州长、县(市)长负责制。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动责任,推进和督促指导县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工作措施,确定目标任务,强化上下联动、定期分析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困难问题;州直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发挥行业主管优势,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分工,制定有关标准规范,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实施主体责任,结合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加大财政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管理维护措施,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 进。

3)强化法制保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依法规范垃圾分类行为,明确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有关设施建设,以及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使生活垃圾分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完善政策措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模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协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督导、收集、运输和处理全体系工作;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治理,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发挥中央、地方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优化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保障用地需求。

5)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采取建立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诉监督电话热线、开辟聚焦曝光栏目等方式,畅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渠道;以街道(乡镇)、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及新闻媒体宣传、教育为主导,加强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建设,编制发放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垃圾分类行为习惯;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

6)严格督促指导。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生态环境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在文明城市、“美丽县城”、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中,将生活垃圾分类绩效纳入综合考评。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州级有关部门开展检查考核评估,对工作推进有力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或约谈。

(二)人大建议《关于加大阳光棚规范政治扶持力度的议案》(建议号:11,由香市代表团提出

此件属A类件并于61积极主动联系尹志高代表代表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落实情况:

一是坚决遏制增量。3月31日,各县(市)、开发区通过发布公告等形式全面暂停阳光棚建设行为。待州、县(市)指导意见和《导则》出台后,按照风貌控制的标准要求和审批程序有序恢复建设。

二是全面摸清底数。全州城区阳光棚共计14093栋,乡镇阳光棚共计4441栋。香格里拉城区阳光棚9098栋,独克宗古城阳光棚350栋。阳光棚主要有传统建筑+阳光棚和现代建筑+阳光棚2类。

三是加快制定方案。经多次征求州、县相关部门意见,形成《迪庆州阳光棚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同时,委托昆明理工大学编制了《迪庆州阳光棚风貌整治与建设管理技术导则》,先后征求州、县相关部门意见,经与专家多次会商,形成送审稿,于6月7日经州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待提交州委常委会议审议后印发执行。

四是加强宣传工作。结合摸底排查工作和各区域阳光棚乱象实际情况,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五是督促县级完成实施方案。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依照指导意见和导则作为阳光棚整治的策略指引、技术的主要依据,编制完成阳光棚建设实施方案。

六是开展试点改造工作。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香格里拉市先行对重点区域神鹰路、康珠大道、松赞林景区进行试点改造。据摸排统计,重点区域内较突出的阳光棚共396栋,其中,松赞林景区194栋(松赞林寺入口前广场区36栋,松赞林寺内139栋,小街子村19栋)、康珠大道88栋(临街19栋)、神鹰路60栋、古城香巴拉大道54栋。在重点区域内共选取20栋作为试点,即:神鹰路6栋(传统藏房5栋、现代民居1栋)、松赞林寺及小街子社区试点4栋,均为藏式风格建筑,其余10栋的试点正在协调。目前,神鹰路试点“一户一方案”已编制完成,6栋试点已全面开工改造

(三)人大建议《关于加大对尼汝传统村落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建议号:53号,由杨冬辰代表提出

此件属A类件并于618积极主动联系杨冬辰代表代表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落实情况:

迪庆州目前共有21个历史文化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 其中历史文化名村5个、中国传统村落16个。香格里拉市有3个历史文化名村(香格里拉市洛吉乡尼汝村、香格里拉市尼西乡汤堆村、香格里拉市三坝乡白地村),4个传统村落(小街子村、霞给村、木鲁村、海典村);德钦县有2个历史文化名村(德钦县燕门乡茨中村、德钦县云岭乡雨崩 村),3个传统村落(江坡村、霞若村、拖顶大村);维西县有9个历史文化名村(叶枝镇同乐村、叶枝镇叶枝村、塔 城镇塔城村塔城一二组、托洛顶村、塔城镇朵那阁村、保和 镇镇腊八底村、保和镇永春村白帕塘、巴迪乡结义村、维登 乡富川村)。在“十三五”期间,州县住建部门协同完成了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发展评估;历史文化名村和村落消防评估;实施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也在项目建设中一并受益,排污、卫生环境有了明显提升;对全州5个历史文化名村和16个中国传统村落进行了消防安全督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电线未穿管保护、住宅厨房防火阻隔处理不到位、“三堆”突出等问题进行有效的整改。全州的历史文化名村与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工作都在有序地开展。在上述的工作中,州县住建、财政部门都投入资金、人力、物力。但鉴于本级财力的局限性,支持资金力度相对较小。在“十四五”期间,中央、省级对历史文化名村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已提上日程。2022 年,中央、省级财政与住建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 2022 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要求各州市做好历史文化名村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文案及相关材料。按照通知文件精神,州住建局组织三县市住建局申报了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材料上报工作,并于3月25日参与了省厅各州市材料评审,本年度暂未获通过。在“十四五”期间,州住建局将借鉴通过评审的兄弟州市经验,组织三县市住建部门做好申报的材料,不间断地向上报批参与省级评审,获批后中央省级财政将予以定额奖补。历史文化名村是中华民族的瑰宝,目前进行有效保护、宣传、继承对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州住建局将立足于本部门职能职责,积极地向上争取对口资金,为全州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利用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一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为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每年在接到承办件后,及时进行分类、细化,并及时召开我局建议提案交办会,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事项,并明确责任领导,分解到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办理。同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并对办理程序、方法、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建立由相关科室起草、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签发的办理程序,确保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类办理。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凡是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抓紧时间,力求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应该解决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纳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因涉及国家政策规定或超越本部门职权范围,确实解决不了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由,做好解释工作,不回避、不推诿。局办公室对每件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了办理质量。

(三)力求实效。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采取电话、实地调研、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无论承办或协办都在第一时间内与建议提案领衔人进行初步沟通,了解掌握建议提案所涉内容的深层次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建议提案领衔人进行面商、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在答复前进行面商或电话沟通,进一步征求代表、委员意见,落实好代表的要求,将办理答复文件及《征询意见表》寄(送)给代表、委员和相关单位,听取反馈意见。办理答复后相关工作有新进展的,及时向建议提案领衔人通报,力求取得实效,彻底解决问题,让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对住建工作更加满意。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虽然我局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做出了努力,积极努力并较好地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任务,但有些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期望和要求仍有些差距,如对一些受体制、政策、财力等条件限制的建议提案,在办理过程中难以突破,个别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不够高,办理的方式方法不够科学等。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虚心接受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良好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整改、不断完善,以代表满意、委员满意、人民满意为标准,努力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好,确保我局在履行职责助推迪庆长治久安和跨越发展过程中更好地服务群众,努力推动全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努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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