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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015285328P/202000042
文  号
来 源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0-08-28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28 15:52     浏览次数: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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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000747101000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庆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开发、住房体系保障建设、人民防空、建筑业、房地产和市政公用事业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州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全州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履行公积金行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州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拟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起草施工、建设监理、起草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建筑活动和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8.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市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结合全州“三农”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乡村振兴的统一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村镇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施建设;负责农村居民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10.承担人民防空改造的责任。负责全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拟全州人民防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人民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负责制定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建设计划、城市防空袭计划和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防空袭演练;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全州人防工程建设,工事安全使用、维护管理、工事平战结合、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战时负责并组织指挥群众进行疏散和隐蔽,协同军事部门搞好城市和要地防空指挥及通信保障工作。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指导系统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和普法工作,受理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仲裁案件和信访、议案提案的督查督办,以及承担全州综合执法部门队伍的行业管理和执法培训,规范执法队伍的建设等工作。

13.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完成建筑业产值14亿元(建筑业增加值62.7亿元,增长19%);指导督促全州完成2019年州级重点住建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任务,完成年度投资270320万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61875万元,“两污”治理6713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112311万元,房地产投资89421万元);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强房地产市场项目管理,抓好统计入库工作,确保全年完成房地产省级目标任务,完成年度投资8.9亿元,完成省级年度任务3.08亿元的288.96%; 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3486套(户)的开工任务,全年实现城镇棚户区改造基本建设853套;指导全州实现4类重点农村危房改造230户的开工任务;完成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工作任务,我局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启动实施迪庆州人防基本指挥所前期工作,完成人防综合宣教馆建设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基本指挥所前期工作,,二是完成人防宣教馆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精准扶贫工作任务,一是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作用,开展精准识别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帮助挂钩村发展脱贫产业,通过开展“缺什么补什么”集资捐款活动,、挂钩单位筹资以及争取项目资金,共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98.3万元,完成了新化村老吾组、普夺鲁组、坪底组、住房质量提升工程和结合村情开展整组畜圈搬迁工作,完成了新化一、二组易地搬迁点村庄绿化建设,指导村民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完成了村级村民活动室、传统手工艺加工厂房建设以及村级活动场所(舞台、篮球场、水景观)主体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为行政单位。

2.下属事业单位:迪庆州标准定额管理站、迪庆州人防指挥中心、迪庆州住保中心为财务不独立核算单位。

3.下属事业单位:迪庆州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站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数据已汇总至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行政人员超编1人原因主要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时规划局未带编划入1名行政人员。我局2019年度提前退休人员实有8人,其中:行政提前退休5人,事业提前退休3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6其中:2辆公务车,3辆人防专用指挥车,1辆为下属事业单位质监站保留车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933.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5.12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00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1,161.62万元对比,增加2,771.50万元,增幅238%,主要原因2019年度机构改革后,人防办并入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在2019年度州财政局划拨我局归还保障性住房贷款资金1000.00万元,导致2019年度收入大幅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68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6.87万元,占总支出的34%;项目支出2,442.38万元,占总支出的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306.13万元对比,增加2,383.12万元,增幅182%主要原因2019年度机构改革后,人防办并入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在2019年度州财政局划拨我局归还保障性住房贷款资金1000.00万元,导致2019年度支出大幅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6.87万元。与上年872.82万元对比,增加374.05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防办并入,导致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人均日常公用经费为1.22万元/人,遗属生活补助占基本支出的0%,为死亡退休干部遗孀生活补助。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住房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2.38万元。与上年433.30万元对比,增加2,009.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增加新增项目即迪庆州住建局香格里拉市纳赤河(康珠大道至香巴拉大道段)河岸景观提升项目及归还保障性住房贷款资金

具体项目开支为根据香格里拉城市绿地现状和城市景观风貌的规划布局,结合景观生态学的“斑块 -廊道-基底”格局和“绿网”的构成要素,香格里拉城市的绿地系统形成“环、廊、楔、 心”的结构模式,城区内部则形成“一心、一环、两轴、多点”的绿地系统布局结构。香格里拉县城绿化建设是在对现状深入细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香格里拉县城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吸收国内外城市绿地规划和建设的先进理念,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区中各类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绿地建设,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为了更好服务香格里拉,加快香格里拉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步伐,完善香格里拉城市绿地系统,造就香格里拉优美的城市风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百姓提供更多生态休闲场所,启动香格里拉市纳赤河(康珠大道至香巴拉大道段)河岸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香格里拉市纳赤河(康珠大道至香巴拉大道段)河岸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于2019年9月4日由州发改委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目前已完成项目的规划审批、环保、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于2019年11月20日签订施工合同,因进入冬季施工期,截止2019年仅完成部分土方(场地平整)及拆除工程,完成投资约9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433.30万元对比,增加3,237.95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度增加新增项目即迪庆州住建局香格里拉市纳赤河(康珠大道至香巴拉大道段)河岸景观提升项目及归还保障性住房贷款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发放迪庆州建设局2018年度目标督查管理考核奖金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5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人防机动指挥所运行维护费及机动指挥所建设项目专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干部慰问金

6.卫生健康(类)支出8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用于上缴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08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办公费用支出,以及纳赤河河岸景观提升项目资金、州本级公租房归还贷款本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3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上缴住房公积金、州直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万元,完成预算的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0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的4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度接待批次及人次比预算有所减少,公务车保养以及燃油费也有所减少,导致决算数据比预算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8.96万元相比,增加1.43万元,增长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8万元,增长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4万元,下降2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后,人防办并入机动指挥车辆3辆、公务用车1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保险费、燃油费、维护维修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0万元,占75%;公务接待费支出2.59万元,占2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8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人防执法车3辆,下属事业单位业务车1辆,主要用于公务车下乡出差、事业用车及人防业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考察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8万元,与上年45.24万元对比,增加7.04万元,增幅15%,主要原因2019年度涉及机构改革,人防办人员并入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51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4.86万元、邮电费0.01万元、差旅费1.41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工会经费12.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61,270.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40.46X万元,固定资产672.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62.23万元,无形资产74.08万元,其他资产54521.2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05.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7.60万元,固定资产减少的原因为2019年1月日起计提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1270.33

4940.46

672.35

263.22

149.25

259.88

1062.23

74.08

54521.2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本次绩效评价目标以2019年年度任务目标执行情况为主,结合文件要求针对部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完善性进行评价,严格客观获取评价依据,以保障本次绩效评价的结果有效可以应用,本次绩效评价的评价对象为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以及州级财政资金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我单位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1项,为香格里拉市纳赤河(康珠大道至香巴拉大道段)河岸景观提升项目工程,已随本次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做出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评价时段为2020年5月11日至5月30日,按照2019年度部门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要求,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得到 92分,自评结果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已经单独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由于在门户网站公开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文档中图片无法显示,故将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务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000747101111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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