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应急〔2023〕6号)等有关规定,华新水泥(迪庆)有限公司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认定,现予公告,公告期为3年。
本公告中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有效期至2026年3月16日。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未持续开展等情况,可来信或电话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
1.华新水泥(迪庆)有限公司(直接定级)
迪庆藏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