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关于选聘法律顾问
服务的公告
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提升全局法治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结合工作需要,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考虑到本部门的实际需求和法律服务行业的特殊性,本次选聘法律顾问,遵循程序公开、需求定向、双方选择、适度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数量
本次拟选聘对象主要面向香格里拉市城区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数量为1名。
三、合同履行期限及费用
法律顾问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服务费用不超过3万元/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且经迪庆州医疗保障局考核合格后再续签次年合同,考核不合格,不续签合同,重新选聘。服务费用支付:服务费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年费用的85%,剩余15%部分在年底前,经考核合格后予以付清。
四、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一)为相关行政管理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1.协助州医疗保障局梳理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2.对州医疗保障局行政管理过程中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或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针对州医疗保障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通过法律知识培训等方式提出整改意见,并提出证据材料收集、依法执法等风险防范措施。
4.积极参加由州医疗保障局组织的全州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对履行权责清单过程及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针对州医疗保障局可能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协助州医疗保障局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6.对州医疗保障局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各类纠纷提供咨询意见建议,在不违背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原则下对相关对象发出律师函证。
7.协助州医疗保障局收集并整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险、基金监管、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招标采购等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在日常法律审核中加以应用并提出法律建议。
(二)开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非涉密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合法性审核等工作。
1.协助州医疗保障局对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按要求提供法律审核意见书。
2.参与州医疗保障局对外合同、协议的草拟、签订和审核,按要求提供法律审核意见书。
3.参与其他法律文书的草拟、修改和审核,按要求提出法律审核意见书。
4.协助指导州医疗保障局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从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登记归档、监督履行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
5.做好合同等法律文书修改解释工作,配合跟进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书履行情况,对合同履行、变更或解除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纠纷案件的前期咨询论证。
1.按照要求,参加州医疗保障局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案件研讨会、分析会、论证会等,就相关案件提出诉讼思路,出具分析意见;
2.参加相关案件前期的调解、和解工作及其他工作。
(四)配合实施法治政府、法治医保相关工作。
1.实时跟进最新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医疗保障领域相关政策文件出台情况,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分析和法律解读。
2.配合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每年为州医疗保障局提供专题法治培训1至2次。
五、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品行良好;
(二)五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具有五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
(四)在行政法、社会保障等领域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或一定的理论研究水平;
(五)熟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六、选聘的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5日起至11月7日止。
(二)报名方式:有意响应的个人或单位应在2025年11月7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由参加选聘的律师向迪庆州医疗保障局递交本人简历及申请表(见附件)各2份,申请表上应有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昌都路10号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政策法规科(注:报名材料需纸质原件,不接受电子稿,可邮寄)
(四)资格审查
由州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聘法律顾问领导小组对递交申请的候选人资料进行核查比选,择优选出初步候选人后报请局党组研究审定。
(四)对外公示
拟选聘法律顾问人选确定后,由迪庆州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经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的法律顾问人选,由州医疗保障局与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将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的,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州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聘法律顾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87-8885788
监督电话:0887-8881976
附件:拟派律师基本情况申请表
(此件公开)
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