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缴费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省、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规定,迪庆州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将于2021年2月25日正式截止,超过集中缴费期缴费的人员,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的其他人员不再享受当年缴费资助政策,按照年度筹资标准280元缴纳全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并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待遇(以入院时间为准);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持参保人员户口、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到户籍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先办理参保登记后到税务大厅进行缴费;已参保但因欠费等原因停保的城乡居民,可联系医保关系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社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续保后缴费。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