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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对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6号建议的答复
金媛媛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6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关于在职转退休人员大病保险个人缴费方式优化的建议》交办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推进。您在建议中不但提出了在职转退休人员大病保险个人缴费方式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也给出了优化调整的方法和路径。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围绕优化调整缴费方式从政策、经办路径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完全可行。一是政策层面,云南省和我州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中均明确规定,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二是经办层面,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可以实现个人账户代扣大病个人缴费部分。三是基层减负的层面,也是一个让数据多跑路,让基层少跑腿,优化工作流程,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一个生动实践。四是在问政于民层面,我们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个人缴费方式优化调整进行了线上问卷调查,参与调查职工也积极支持改革。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准备在您所建议的基础上,对受益人群进行拓展,对在职和退休人员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个人缴费方式进行优化调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医保事业关乎民生福祉,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医保政策的改革,都需要走一定的流程。政策制定后,还要进行系统配置、测试,对经办人员开展培训,一切准备妥当后,一项改革才能够真正落地实施。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度,年内可完成此项改革,我们也会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此项惠民改革早日落地实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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