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的关怀和照顾,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省委老干部局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提高我省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医疗及特殊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云老通〔2021〕5号)相关规定,决定调整提高我省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医疗及特殊困难补助标准。
对符合调整范围人员,参加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助标准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个人自付比例调整为个人自付5%。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全面完成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9名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医疗待遇兑现工作,分别划入每人医保个人账户4000元,全州共计补助3.6万元。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1.微信关注“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公众号-医保服务-电子凭证-医保个人服务查询
2.微信-服务-医疗健康-医保电子凭证-我的医保服务-查询个人医保账户信息
3.支付宝-应用中心-医保-医保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