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升医保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巡查要求。2021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迪庆州医疗保险局对州本级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开展巡查。
此次共巡查协议管理医药机构15家,其中诊所4家,零售药品11家,开通慢性病门诊结算零售药店3家。
巡查中重点查看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规范情况、医保协议履行情况、药品和诊疗价格公示情况、慢性病门诊结算业务规范情况、国家医保编码对照和使用情况等内容,并就是否存在医保卡代刷行为进行了小票的核对。
通过巡查发现各医药机构普遍存在医保服务承诺未公示未更新、医保购药结算流程未公示、内部医保管理制度未建全等情况;部分零售药店存在少量医保刷卡单据未附小票情况及上柜少量非医保支付范围内产品的情况。
巡查过程中,未发现代刷医保卡、套现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并做好巡查记录,要求立即整改。针对医保服务承诺表述不准确、投诉电话未更新等问题统一制定了迪庆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承诺书内容及医保购药结算流程内容,要求定点医药机构自行制作后进行公示。下一步将对存在的问题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