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医疗保障局)

索引号
MB1987900R/202200267
文  号
来 源
州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2-10-18
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决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2-10-18 17:19     浏览次数: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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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以及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州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统筹拟订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坚持党建引领,开创医保事业新局面。全系统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政治建局的价值理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医疗保障系统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推进“互联网+党建”,加强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云岭先锋”手机APP的使用管理,目前在云岭先锋全州活跃党支部排行第一。

2.精准施行医保政策,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在统筹区内建立了“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医疗费用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结,村级卫生室建立了“村医通”手机APP报销机制,极大方便了参保居民,提升了工作效率。二是本着“宁可先参不可漏保”“先纳入、再规范”的原则,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台账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实现动态清零、悉数入库,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全州已识别并标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4139人,实现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三是实现“四重保障”和“九个确保”的工作要求,为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年内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就诊20.91万人次,基金支出531.58万元;28种门诊特慢病就诊4705人次,基金支出288.13万元;住院就诊9525人次,总费用7531.52万元,基金支出6790.24万元;9类15种大病就诊96人次,支出53.94万元。四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8524元),由兜底保障进行兜底,实现了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3.率先实施两个制度,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一是实行医疗救助州级统筹,在全省医保系统首家实施,并及时建立完善了迪庆州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州级统筹整合信息系统,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纳入“一站式”窗口即时结算服务。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服务目标,让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迪庆州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享受7942人次,费用支出1018万元。二是实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州级统筹,在全州范围内试行,逐步建立健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使全州城镇职工平等享有生育保险政策,成为全省首家生育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合并实施的地州。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州城镇职工生育675人、生育报销金额957万元,其中医疗费用支出323万元、生育津贴支出633万元;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1955人,基金支出371万元。

4.有效开展减税降费,切实为参保单位减负。2019年6月14日,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测算和公布201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相关参数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19〕62号)精神及减税降费政策要求,我州及时公布了201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工资”5179元的60%为3107元,上限为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工资”5179元的300%为15537元(原下限60%为3676元,上限300%为18378元),降费政策从2019年5月份开始执行。2019年8月份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对参保单位5月、6月单位缴费部门进行了费用核减,全州共计核减金额:33.13万元,进一步减轻参保单位缴费负担。

5.高度关注民生福祉,有效减轻患者医疗负担。一是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自2019年12月31日起,全州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所有直接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实行“零差率”销售。二是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国家集中采购25种药品全面落地,药品涵盖慢性病、特殊病、日常用药,价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

6.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工作安排,我局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对全州173个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同时积极协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打击医保基金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查实了多起违规挂床、冒名住院、多传诊疗项目、套用项目及销售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外物品的行为,处罚医疗机构4家,责令整改4家,扣除违规金额4.34万元,扣除违约金及服务质量保证金4.11万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家,通过相关部门的参与和县(市)级的交叉检查,促进部门间形成高效运转的联动机制,有效打击了欺诈骗保行为,树立了医保部门敢管、严管的形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州共计追回医疗保险基金120.76万元,处理定点医疗机构21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9家、追回医保基金21.35万元;民营医疗机构12家、追回医保基金85.92万元;暂停医保服务2家;处理定点药店20家,追回医保基金13.49万元;暂停医保服务1家。

7.认真开展稽核工作,全面完成两定机构年检。严格执行医疗保险业务控制制度,完成对全州参保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核定,按月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应征清册的及时报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积极开展两定费用审核、零星医疗费用报销、两定对账结算、异地费用对账结算、异地就医开通等业务工作,开展“两定机构”医保费用拨付清理工作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专项治理,完成了州级“两定机构”的年检工作,与考核合格的医药机构签订了2019年定点服务协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州城镇职工普通住院报销9860人次,医疗总费用9668万元;城镇职工慢性病门诊报销12398人次,医疗总费用879.6万元;城镇职工特殊病门诊报销3290人次,医疗总费用689万元;全州城乡居民普通住院报销39000人次,医疗总费用3.12亿元;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报销17211人次,医疗总费用531.6万元;城乡居民特殊病门诊报销3565人次,医疗总费用669万元。

8.窗口服务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严格按照窗口作风建设要求“只进一道门、最好不见面”来部署具体工作。“只进一道门”由参保管理岗工作人员完成,主要负责参保管理、卡务工作两项工作,实现所有参保管理方面的业务只收一份经办资料、在一个窗口办结的便捷服务,进一步避免的经办人员多窗口办理同一类型业务、同一业务跑几次等问题,确保窗口服务形象有新提升;“最好不见面”由基金征缴岗人员负责,主要负责基数核定、划账、离休干部管理、参保关系转移接续、欠费清缴等工作,实现所有线下业务由一个岗位人员完成,进一步避免了同一业务重复收集经办资料等问题,有效方便了办事群众。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深入。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及时成立了迪庆州医疗保障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二是及时召开会议,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安排1名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保密意识高、业务能力强又熟悉工作的同志,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并学习了省委副书记张太原同志的讲话精神,听取全州医疗保障系统2019年上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当前医疗保障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2019年下半年全州医疗保障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三是传达学习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反馈维西县矿产资源开发混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驻云南督导下沉迪庆州调研座谈会精神及要求,研究制定下发了《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迪医保发〔2019〕7号)、《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全州医保系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迪医保发〔2019〕8号)和《关于印发迪庆州医疗保障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迪医保发〔2019〕9号)等文件。在医院、药店等重点行业、领域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使涉黑恶违法犯罪没有滋生的土壤,推动了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责任,建立起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

10.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力不断提升。由于医疗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政策调整变化大,为使群众更加熟悉和理解医保政策,我局不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参保患者的用药意识,通过广泛的宣传,有效促进参保患者自觉约束自己,按需求就医取药,杜绝了冒名住院、挂床住院、串换项目等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11.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我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纪委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这一目标,专题研究、精心谋划、强化落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2019年3月以成立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为契机,调整充实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二是召开了迪庆州医疗保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州医疗保障系统新时代下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廉洁自律能力做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三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与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明确职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签订工作的全覆盖,有效打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廉政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对照迪庆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单,制定了《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单》,要求各科室负责人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举措,逐一整改落实;五是落实好党内谈话制度,2019年,对局党组成员开展集体谈话1次,分别与班子成员、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向党组书记、局长汇报了4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六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思想之魂。及时传达学习省、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要求上来,准确把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全面落实新时代党员干部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引导干部职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积极担当作为,着力推动医保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迪庆州医疗保障局(行政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医药价格和基金监管科、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科;迪庆州医疗保险局(参公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待遇审核科、业务管理科、财务统计科、稽核科;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迪庆州医疗保险局(参公单位)、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48.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95万元,占总收入的99.2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9万元,占总收入的0.71%。2020年度收入合计658.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8.10万元,占总收入的98.4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52%。2021年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多90.1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局新调入1个事业编人员和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和2名公务员,财政收入随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8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57万元,占总支出的83.66%;项目支出128.83万元,占总支出的16.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71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68万元,占总支出的75.70%;项目支出174.81万元,占总支出的24.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1年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多68.9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局新调入1个事业编人员和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和2名公务员,财政支出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9.57万元。2020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4.68万元。2021年比2020年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多68.9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局新调入1个事业编人员和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和2名公务员,随之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7.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1%。(2021年人均情况为:26.3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83万元。2021年比2020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少45.9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含2019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2021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行政运行项目2个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日常工作开展和政策法规制定及政策法规宣传等业务。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1个,项目为中央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基金合理有效使用。有效提升综合监督、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加强医保扶贫工作力度。)3、信息化建设项目3个,主要用于开展:特慢病药店购药系统升级。医保稽核系统建设医保分级转诊系统建设。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设。医保核心业务系统升级。医保支付系统升级。医保分级转诊系统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793.36万元,比2020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少45.9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中包含2019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32.2万元,共有经费3.7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险缴纳52.3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7%。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42.56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573.32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0.7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38.7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86万元,支出决算为4.40万元,完成预算的49.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预算的73.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95万元,下降57.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23万元,下降60.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9万元,增长57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是因为2020年公车刚划转至我局,公车为老车运行时间长,长久未修,为保证运行和行驶安全在2020年进行了大修;因为疫情下乡用车次数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6万元,占92.38%;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占7.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省医保系统飞行交叉检查。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19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运输费(公车改革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35.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33万元,固定资产116.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5.74

19.33

116.02

62.45

53.57

0.3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40000376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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