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求《迪庆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全州医疗资源,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迪庆州“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迪庆实际,迪庆州卫生健康委草拟了《迪庆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887-8388397)。
附件:迪庆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迪庆州卫生健康委
2023年8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芬 13988706693)
附件:
迪庆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全州医疗资源,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云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2021-2025年)》、《迪庆州“十四五” 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等,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迪庆州是云南省唯一的藏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东部,滇、川、藏三省(区)交界处。辖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和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共29个乡镇,197个村(社区)2276 个村(居)民小组。境内居住有藏族、傈僳族、纳西族、白族等26个民族,其中藏族占36.18%,傈僳族占30.3%。国土面积2.3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380米(最高海拔6740米,最低海拔1486米),是典型的“电梯式”海拔,年平均气温8.6℃,最大温差达22℃,无霜期129至197天。截止2020年末,全州常住总人387511人,其中:户籍管理人口370957人(乡村人口306862人,城镇人口64095人);在户籍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331117人,占总人口的89.26;其中:藏族人口134199人,占总人口的36.18%;傈僳族人口112385人,占总人口的30.30%;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州60岁及以上人口49188人,占总人口的12.6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35547人,占总人口的9.1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63‰,人口城镇化率为37%。全州地区生产总值(GDP2669405万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88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47元。
(二)医疗资源分析
2020年末,全州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92个,其中医院1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64个;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床位从“十二五”末的1308张增长到1889张,增长44.4%,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从“十二五”末的3.2张增长到4.87张,增长52.19%;全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从“十二五”末1840人增加到2933人,增长59.4%;其中执业(助理)医师从790人增加到1090人、注册护士从501人增加到1057人、其他专业卫技人员从549人增加到786人。每千人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十二五”末的4.84人增加到7.76人,增长60.33%,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十二五”末的2.08人增加到2.81人,增长35.09%,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从“十二五”末的1.32人增加到2.72人,增长106.8%;全州全科医生数为133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3.43人,全州医疗资源显著增加。
(三)医疗服务
2020年末,全州医疗机构诊疗203.2万人次,较2015年增加20.4万人次。人均就诊5.24次,较2015年增加0.76次。出院人数38138人,较2015年增加8587人,其中,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31580人,占82.8%;基层医疗机构4800人,占12.59%;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758人,占4.61%。居民年住院率从2015年的7.34%上升为2020年的9.78%。2020年,全州住院患者手术9408人次。在出院患者38138人中,内科患者占29.52%、外科患者占24.69%、妇产科患者占17.97%、全科医疗科患者占4.95%、中医科患者7.84%、儿科患者占7.41%、眼科患者占1.36%、传染科患者占0.25%。医院平均住院日从2015年的7.93天下降至7.9天。全州65岁以上健康管理人数达25990人。全州采供血体系不断完善,采供血人次及采血量连年增长,有效保障了全州临床用血需求。
(四)主要健康问题
医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国家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增加了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医疗服务对象不仅限于病人,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已成为新的服务群体,医疗服务既要保障基本医疗,又要满足特需服务,内容更加丰富且呈现多样化。同时,重大、新发传染病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临的严峻形势亟需健全医疗救治应急体系;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仍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因素,据2017-2020年全州居民死因数据分析提示,全州居民死亡前5种主要疾病顺位及比例为:脑血管疾病21.89%、心脏病19.78%、呼吸系统疾病13.45%、伤害12.97%、恶性肿瘤11.52%,5种疾病占总累计死亡人数的79.61%,防治任务仍十分艰巨。
二、主要影响因素
(一)健康水平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大。由于海拔高,生存条件恶劣救治能力弱。医疗服务能力不强,加之医疗资源的配置不合理,城乡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水平差距明显,分级有序的医疗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全州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风险大 高原性疾病发病率、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意外伤害死亡率较高,全州人均预期寿命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医疗机构结构不合理,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不平衡。迪庆州医院以综合医院为主,专科医院数量少(仅有1家精神病专科属民营医院)、规模小、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辐射能力不强。医院学科建设不平衡,一些急需的专业如急诊科、儿科、妇产科、感染性疾病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老年病专业、血液透析技术等发展缓慢,影响了医院的整体水平。乡镇卫生院和县(市)级综合性医院受到人员、设施、技术等条件限制,不能很好发挥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枢纽和龙头作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滞后,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整体功能正常发挥。
(三)优质卫生健康人力资源严重缺乏。全州卫生健康队伍 素质亟待提升。从学历看2020年全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933人中,无博士学历,仅有硕士学历13人,本科学历1078人,专科学历人员数量达1377人,其中本科及专科学历中70%原始学历为中专,通过成人教育获取专科及本科学历;州、县市医疗卫生机构中科主任、护士长原始学历均为中专学历;此外还有中专及以下学历465人,全州尚有300名左右医务人员无执业资质。从专业结构看全州妇产科专科人才仅34人、儿科专业人才仅21人、呼吸科专业人才仅9人,妇产科、儿科、呼吸科等专科型卫生人才紧缺。从职称和年龄结构看,全州正高级以上骨干卫生人才严重缺乏,高级职称晋升后基本面临退休,造成严重卫生人才流失。尽管全州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81人高于全省水平,但由于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医师服务半径过大, 全州(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力资源仍然紧缺, 服务能力较弱,加之高海拔、交通等因素,全州转院转诊率高,县域内就诊率69.69%,距离全国90%目标差距大。
(四)中藏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目前全州中藏医药资源总量不足,中藏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薄弱,中藏西医结合能力不足,传承与创新力度不够,缺乏高层次的中藏医药人才,中藏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五)妇幼保健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低下。迪庆州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不全,州级妇幼保健机构未开展临床业务,三县(市)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薄弱,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儿科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低,2020年全州孕产妇死亡率为80/10万,婴儿死亡率为10.1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3.14‰。
(六)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近年来,虽然积极的扶持发展社会力量办医,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逐年增加。但总体看,全州民营医院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缺乏专科特色,特别是具备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还比较少。民营医院存在低水平重复设置,规模小,功能不全,服务水平和能力有限,病床使用率低的问题,尚未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七)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滞后。120急救中心挂靠在迪庆州人民医院,3个县(市)人民医院均未成立急救分中心,院前急救网络布局不完善,急救半径长,急救反应速度慢,部分城郊地区、大部分农村地区未设置急救站点,存在较大范围的急救盲区;院前急救站点建设推进缓慢,急救站点总量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院前急救需求。
(八)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严重滞后。三县(市)“互联网+医疗”标准化建设差距较大,难以实现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造成信息孤岛,对居民健康档案、分级诊疗、双向转诊、门诊预约挂号、远程会诊等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仅能满足日常收费工作。全州远程医疗系统存在设备过于老旧、宣传不够、群众知晓率低、服务能力低、基层网络信息安全投入和技术人员意识薄弱等问题使用率较低,离实现远程医疗“乡乡通”、“智慧医疗”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平急结合、医防协同、区域协作、医养结合、中西医并重、多元发展,推动优质资源扩容 和区域均衡布局,着力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管理和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发展接续性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院,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原则。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民群众 就医需求为导向,围绕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增加医疗资源,优化卫生资源要素配比,以县(市)级公立医院建设为重点,以临床专科能力提升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 和区域均衡布局,实现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2.区域统筹规划原则。各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医疗机 构应当符合属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 过统筹医疗资源总量、结构、布局,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医疗资源整体效能,增强重大疫情应对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3.科学布局原则。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和任务,根据人口数量、分布、年龄结构以及交通条件、诊疗需求等,实行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合理配置各区域医疗机构数量,鼓励新增医疗机构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设置,推动各区域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同质化发展。
4.协同创新原则。合理规划发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加强医防融合、平急结合、医养结合,推动区域医疗资源融合共享。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鼓励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牵头成立或加入医疗联合体。大力发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将互联网医院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5.中藏西医并重原则。遵循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中西医并重,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保障中医、中藏西医结合、中藏医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藏医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三)发展目标
1.构建优质均衡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通过对口帮扶、省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临床学科的建设,补齐专科建设短板。为区域内群众和东部涉藏地区群众提供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和藏医药服务,培训、指导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带动区域内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发展,充分发挥藏医药的特色和优势。
到2025 年,将迪庆州人民医院建成东部涉藏地区医疗卫生中心,将迪庆州藏医院建成三级民族医医院。加强“十四五”时期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建设高质量的人才队伍,带动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以州域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提升州域诊疗能力,减少出州就医人次。
2.打造县域医疗服务“龙头”。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县级医院推荐标准、千县工程和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标准化建设;力争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选建一批符合条件的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打造成为县域医疗副中心。进一步健全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服务网络。
3.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按照城市网格化布局管理,积极推进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若干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构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积极推进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县(市)级医院重点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强化三级医院对县(市)级医院的对口帮扶,加强县(市)级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与业务协同,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整合区域内现有医疗资源,促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4.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心脑血管疾病是迪庆州居民第一位死亡原因,全面实施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规范管理,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登记报告,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县(市)级公立医院建设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心脑血管救治站。到 2025年全州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到300/10万以下。
5.加强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州、县(市)、乡镇三级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全州院前急救指挥调度云平台及系统。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建设,推动院前急救网络和院内急救有效衔接。
6.深化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健全三级康复医疗体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职能。加强临床护理内涵建设,逐步推进护理垂直管理,完善护理岗位管理。深化康复护理服务模式改革,开展互联网+ 护理服务,建立医院-社区-居家康复护理服务模式,提供延续 性医疗护理服务。
7.加强中藏医事业发展。以州藏医院为龙头,县(市)级中藏医院为骨干,持续巩固提升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加强推进中藏医药的传承及创新工作,加大新藏药的研发和应用,全面推动全州中藏医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8.推动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拓展社会办医空间,社会办医 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推动社会办医向高水平、连锁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加强规范管理 和质量控制。诊所设置不受规划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
四、医疗机构设置
(一)公立医疗机构
1.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数量。根据迪庆州地域情况和卫生资源现状,科学设置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可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等州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在全州区域内形成功能比较齐全的医疗服务体系。
在州级区域内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州办公立综合医院1个(迪庆州人民医院);中医类医院1个(迪庆州藏医院);迪庆州急救中心1个,挂靠迪庆州人民医院;迪庆州传染病医院1个;州妇幼保健与香格里拉市保健院共建;迪庆州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1个;州级区域可根据需求规划设置儿童、老年病、妇产、康复等州办专科医院。
在县(市)级区域内原则上每个县(市)设置县(市)办综合医院1个,“十四五”期间新建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新建中医类医院1个(维西县中藏院),加强县办综合医院中藏医科的建设,中藏医床位数不少于10%;县办综合医院必须设置传染病科和精神科门诊,有条件和需要的县(市)应设置精神病病区或精神病医院。
2.合理设置科室和病区。公立医院根据功能定位合理设置科室和病区数量,每个病区床位控制在40张左右,不超过50张。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200张左右为宜;州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
(二)社会办医院
到2025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8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向社会力量开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具备一定办医规模和办医质量的优质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口腔、妇儿、肿瘤、心血管等 特色专科医院和独立的病理诊断中心、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独立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只提供传统中藏医药服务的中藏医药门诊部和中藏医药诊所,以及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藏医药专科医院;鼓励发展二级及以上有规模、有特色的民办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藏医药专科医院、安宁关怀机构等各类专科医院。按照“平等、公正、规范、有序”原则,以人才为重点、科技为先导,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 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医疗卫生资源严重不足的区域,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申办条件、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各县(市)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半径等因素,按照村卫生室、一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二级综合医院、县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副中心 5 个层级,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发展规模。距县城较远、常住人口较多、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可进一步提质增效,建设县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副中心。到2025年,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居民社区或街道办事处范围办好一所政府办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按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个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100%达到国家基本标准,50%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8个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完善设施设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达到提质标准,努力推进重点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乡镇卫生院按要求拓面再建设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基层慢性病标准化诊疗专科和康复科。
合理确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一个行政村原则上设置一所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产权公有、乡镇卫生院管理、乡村医生无偿使用,每个社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按照《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年版)》,统一功能设置、统一设备配置、统一标识标牌、统一管理规范,到2025年,所有村卫生室服务能力100%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藏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藏医药适宜技术。
(四)优化院前急救网络体系
根据全州城乡规划布局、人口规模、服务需求和交通情况, 整合急救资源,科学规划设置120急救中心、急救站、急救点。独立设置院前急救调度指挥中心暨“迪庆州120急救中心”,负责全州院前急救资源的指挥调度与协调;整合全州院前急救资源逐步将辖区内县(市)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景点景区医务室纳入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分设急救中心、急救站、急救点,由“迪庆州120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提升全州院前急救指挥调度能力和医疗卫生应急反应能力。到2025年,争取建成“迪庆州120急救中心”指挥平台,规范医疗救援工作;规范完善配置120救护车辆,争取落实车编及专兼职驾驶员,提升全州医疗应急救治能力。
(五)加强采供血保障工作
完善采供血体系,加强采供血机构现代化设备配置及应用, 加快推进州中心血站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加快推进血站之间、血站与医疗机构之间血液信息共享共用,确保血液安全,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血液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完善血液预警和风险监测机制,保障血液质量安全。完善无偿献血组织网络和长效机制,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动员。与州、县(市)红十字会共同推进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健全不适宜献血人群屏蔽制度。
五、医疗资源配备
(一)全州资源配置
“十四五”期间,全州新增床位约300张,配置水平达到每千人口约5.64张。新增执业(助理)医师约300人,到 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137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达1650人,每万人口配备4.49名全科医师。主要指标详见附表:
2025 年迪庆州医疗机构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 2020 年现状 | 2025 年目标 | 指标性质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4.87 | 5.64 | 指导性 |
其中:州办及以上公立医院(张) | 1.38 | 1.64 | 指导性 |
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 | 2.02 | 2.36 | 指导性 |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张) | 0.33 | 0.85 | 指导性 |
每 千 人 口 执 业 ( 助 理 ) 医 师 数 ( 人 ) | 2.81 | 3.55 | 预期性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 医师数(人) | 0.42 | 0.62 | 预期性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72 | 4.26 | 预期性 |
每千人口药师( 士) 数 | 0.2 | 0.54 | 预期性 |
医护比 | 1.03:1 | 1:1.20 | 预期性 |
床 人 ( 卫 生 人 员 ) 比 | 1:1.54 | 1:1.62 | 预期性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
| ≥70.00 | 预期性 |
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 — | 200-300 | 指导性 |
州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500-1000 | 指导性 |
(二)县市资源配置
2025年发展目标,结合2010-2020年各县(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人口变化、病床使用率、床医比和区位等因素,2025年各县(市)医疗卫生资源主要指标的配置目标详附表。
2025年各县(市)医疗资源配置目标
地区 | 每千人口 床位数 | 每千人执业 (助理)医师 | 每千人注册 护士 | 每万人全科 医师 | ||||
2020年 | 2025年 | 2020年 | 2025年 | 2020年 | 2025年 | 2020年 | 2025年 | |
香格里拉 | 6.21 | 7.58 | 3.49 | 3.82 | 3.67 | 4.53 | 2.90 | 5.51 |
德钦县 | 4.35 | 4.53 | 3.34 | 3.55 | 1.46 | 4.02 | 5.24 | 5.54 |
维西县 | 3.37 | 3.62 | 1.96 | 3.21 | 1.99 | 4.01 | 3.42 | 5.47 |
六、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密切部门配合。
制定和落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是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要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保证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要切实履行政府责任,把解决群众医疗卫生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通过调整、整合现有资源,优化配置新增资源,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各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坚持规划引领,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落实本规划主要任务。各县(市)结合本县(市)实际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报州卫生健康委备案。
(二)改革管理体制,严格区域管理。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州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以提高区域卫生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强化规划执行的刚性措施,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坚持依法办医,严格机构管理。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进行统一管理,严把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关,不断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避免重复配置、盲目扩大规模,逐步缩小城乡差异、地区差异,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四)完善投入机制,强化监督评价。
完善职责明晰、分级负责的医疗卫生财政投入机制,完善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投资机制,动员社会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形成多元筹资格局。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对监测评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七、调整与解释
(一)本规划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规划由州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州卫生健康委可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并对规划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