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三县(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学校,迪庆州档案局,迪庆州藏学研究院:
根据《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迪庆州职称评审工作计划,现将迪庆州2023年度文化综合定向副高、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3版)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填写此表相关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二)按所申报职称系列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申报高职一式20份,初、中职一式15份。
(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岗位变动工资函和聘书(履现职期间所有聘书),各种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1式1份(A4纸复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如果最高学历学位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还应提供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应职称证书和聘书。
(四)从事表演、美术创作、舞美设计、舞台技术、摄影摄像等专业人员需提交剧照、演出说明书、海报等演出宣传材料或其他作品集,创作(设计)作品及反映创作(设计)技术水平的图像资料等。
(五)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六)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七)根据云南省人社厅最新要求,2023年度职称申报人员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八)职称申报人员须提交电子免冠照片,证件照为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
二、职称评审有关调整事项
(一)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怒江州、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2020年度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7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我省特殊人才职称评审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88号)要求,定向副高级按州级评审计划上报,定向正高级按省级各系列时间要求报省级参评。
(二)申报定向职称必须以单位有定向空岗为前提,报送材料中需将单位关于确实有定向空岗的证明放入申报材料第一页。
(三)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高级职称,按云人社发〔2014〕106号文件规定,在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申报人员须提交1500—3000字个人业务工作报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个人业务工作报告的内容为本人对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验总结、心得体会、研究探讨等,形式不限。
除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之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艺术高级职称需提交任现职以来1500—3000字的个人业务工作报告;申报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高级职称,需提交公开发表的1篇专业论文或文物研究(考古)报告,单独装订,并注明“代表性论文(报告)”字样。
(四)所有申报人员在履职期间如有论文、著作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业绩材料提交。
(五)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参加业务能力综合测评,具体测评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量化成果证明;属于多人合著(编)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本人所著(编)的篇、章、节。
(二)材料须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持《2023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签章)(见附件1)一份、《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按规定时间一并报送。
(三)职称材料按照《2023年度职称材料报送日程表》(见附件3)报送(邮寄材料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所报评审材料自留原件,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其他材料一律不清退。
(五)申报职称无需各个职称委员会评审申报,申报文物博物系列填报现从事专业时,请按照“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利用、文物考古”,涉及多个专业的填主要从事专业。
(六)文博、图书群文系列已印发新的评审条件标准,须按新标准执行;艺术系列按原评审条件进行准备。
(七)因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文件暂未下发,请职称申报人员先行准备相关材料,待省厅文件下发后我局将及时下发补充通知,涉及上报省厅评审的正、副高人员按省厅文件要求上报评审资料。
(八)未尽事宜,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倪晓梅,15208873969。
附件:1.2023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2.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
4.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6.送评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袋封面)
7.个人对照评审条件自评表
8.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3版)
9.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定向)
10.公示情况说明模
11.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12.职称材料报送规范模板(可借鉴)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4日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