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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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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5256Y/202500384
文  号
来 源
州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5-08-28
迪庆州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2023年)
发布时间:2025-08-28 14:33     浏览次数: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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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全各级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迪庆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目标任务,2023年妇女事业发展成效明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得到进一步保障,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妇女发展规划主要统计监测指标完成情况好,现将统计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州经济与人口状况

据初步核算2023年全州累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303.7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下同),同比增长0.6%。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20.46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104.98亿元,下降5.8%;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78.3亿元,增长4%。全年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135.3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3.8%。按总人口计算的人均生产总值为77287 元(总人口为年平均人口),下降0.6%。 

2023年,全州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31.46亿元,同比增长17.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4亿元,增长10.3%。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66亿元,下降9.1%。其中,卫生健康支出14.42亿元,增长4.1%;妇幼保健机构支出0.33亿元,下降1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9亿元,增长10.6%。

2023年,全州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59元,增长6.0%。其中,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47元,比上年增加1144元,增长9.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610元,比上年增加1712元,增长3.9%。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47092元,增长9.8%。

2023年末,全州常住总人口39.5万人,比2022年末增加0.4万人。其中女性人口18.9万人,占总人口的47.8%;城镇人口13.4万人,城镇化率为33.92%。全年出生人口0.24万人,出生率6.11人口死亡率6.87‰,人口自然增长率-0.76‰,全州育龄妇女人口(15-19岁)为9.66万人。2020年-2023年4年间,全州出生人口、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育龄妇女人口(15-19岁)连续呈下降趋势

二、妇女事业发展统计监测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全州基础公共设施和医疗事业的发展的不断加强完善,促使全州妇女的生命健康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2023年末,全州拥有卫生机构308个。其中:医院1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7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3个。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2312张,卫生技术人员358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374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标率75%,较上年上升8.33个百分点。

1.孕产妇保健水平明显改善。2023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7.36%,比上年提高1.74个百分点;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为51.69%,比上年提高13.71个百分点;乳腺癌人群筛查率54.13%,比上年提高16.15个百分点;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5.68%,比上年提高3.34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为98.34%,农村为93.57%。全州妇女宫颈癌死亡率、乳腺癌死亡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先天梅毒发病率、乙肝母婴传播率均为0。

2.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23年,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比42.7%,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妇女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占比93.6%,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

3.孕产妇生殖水平需重点关注。2023年孕产妇死亡率升高, 孕产妇死亡率为76.6/10万,比上年升高37.11/10万,其中,城市为0,农村为103.47/10万。比规划提出的“2030 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9/10万以下,缩小城乡、区域差距。”的目标值差距较大,需引起重点关注。

4.女性传染病检测和性病形势不容乐观。2023年,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和孕产妇梅毒检测率均为72.01%,比上年下降27.88个百分点;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40例,其中女性为17例,比上年增加2例。累计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491例,其中女性为228例,占比为46.4%,比上年上升4.2个百分点;性病年报告病例数其中女性448例,比上年增加111例,其中女性204例,形势不容乐观。

(二)妇女与教育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性别差异基本消除,我州女童、女性基本实现平等接受教育,女性受教育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女性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为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等打下坚实的理论素质基础。2023年末,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性别差为0.78%,较上年下降0.92个百分点,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性别差为1.5%,较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全州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占比为56.17%,较上年下降1.48个百分点;科学素质水平性别差为2.8%,与上年持平;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女生占比为41.65%,较上年下降5.06个百分点;高等职业教育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占比为54.1%。全州女性科技人才数为15人,女性科技人才占比达53.3%。

(三)妇女与经济

1.女性就业情况相对稳定。我州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2023年,全州就业人员数5.54万人,其中女性为2.9万人,占比为52.3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有1045人,比上年减少2661人,其中女性失业人员为584人,比上年减少1051人。

2.女性技术人员逐年上升。2023年,全州参加职业培训人数23598人,其中女性14912人,占比为63.2%;新增技能劳动者人数19528人,其中女性为9625人,占比为49.3%。全州公有经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186人,女性占比达到46.52%,中级专业技术人员3019人,女性占比达到64.92%,初级专业技术人员3905人,女性占比达到68.73%,中级和初级女性占比分别比上年提高1.38和1.98个百分点;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中妇女占比29.7%,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女性占比44.97%,分别比上年提高0.64和9.06个百分点。

3.女性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健康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全州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为90.5%,比上年提高44.18个百分点;县级以上工会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的比重达到100%。全州残疾人就业率为41.63%,其中女性残疾人就业率为12.75%;持证残疾人数18695人,其中女性为7908人,占比为42.3%,比上年提高0.34个百分点。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妇女参政议政能力逐步提高。2023年,州级党代会代表中女性占比32.94%,与上年持平;州人大代表数为248人,其中女性占32.66%,比上年提高0.26个百分点;县级人大代表503人,其中女性占30.02%,比上年降低0.88个百分点;乡级人大代表数1574人,其中女性占33.23%。州、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女性占比分别为26.47%和25.73%;州、县(市)级政协委员中女性占比分别为35.87%和34.79%;州、县(市)政协常委委员中女性占比分别为29.41%和36.99%。

2.各级领导班子均配备了妇女干部。2023年,州、县(市)级党委领导班子配备中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为9.09%和7.5%; 州、县(市)政府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为11.11%和10.34%;州人大领导班子和州政协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比例均为16.67%。州、县(市)两级党委政府配备正职女干部的比例为0。

3.党委和政府部门,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2023年,州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58.33%,其中正职占25%;县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67.74%,其中正职占22.58%; 州、 县(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46.88%和67.05%。州、县(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为3.13%和4.55%。

4.妇女干部占比例适当提高。2023年,全州事业单位女性管理人员比例为46.6%,其中五级及以上和六级及以上女性管理人员比例分别为25%和46.8%;全州县(处)级正职公务员中女性比例为15%,科级正职公务员中女性比例46.8%;州级女干部、地(厅)级女干部和县(处)级女公务员比例分别为39.25%、11.76%和19.09%。

5.村民委员会中妇女比例还存在较大差距。2023年,全州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8.5%,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4.47%;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48%,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12.5%。四个指标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保持在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妇女比例逐步提高。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40%以上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为41%,其中女性负责人比例为12%。

6.企业管理层及职工代表中女性占比不稳定。2023年,全州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全部职工董事的比重为29.03%,较上年提高9.8个百分点;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全部职工监事的比重47.83%,较上年下降6.72个百分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22.33%,较上年下降10.93个百分点;女职工组织覆盖率为90.5%,较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我州妇女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23年,全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女性人数分别为21.11万人、30.2万人、4.15万人、3.41万人、5.61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比重分别为52.2%、50.1%、47.7%、49.3%和40.5%。全州城乡低保保障女性人数为19682人,特困人员保障女性人数达11330人,低保边缘家庭保障女性人数为53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16个,比2022年增加1个,机构养老服务女性享有人数59人。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近年来,我州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全面推进。借助婚姻登记机构平台,引导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2023年,全州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婚姻登记机构比例达到100%。

(七)妇女与环境

居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2023年,全州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5.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6.71%,比上年提高7.81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为40.24%和99.69%,比上年分别提高0.9和2.11个百分点;全州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连续4年达到100%。

(八)妇女与法律

1.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成效明显,妇女维权意识增强。2023年,全州针对女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数为9件,女性接受家庭暴力庇护人数为15人,两项指标均实现0突破;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4个,家庭暴力报警数137个,比上年增加114个;

2.妇女权益保护力度加大。2023年,全州破获强奸妇女案件数14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数1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件数2起;妇女获得司法救助女性人数8人,获得法律援助人数216人,比上年增加36人。

三、统计监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指标完整性不足。对照《迪庆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有11个空白指标、2个未监测指标,影响规划监测的完整性。

二是孕产妇死亡率升高,指标值离目标值差距较大,需引起重点关注。

三是女性传染病检测和性病形势不容乐观。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和孕产妇梅毒检测率比上年较大幅度下降;性病年报告病例数中女性病例比上年增加较多,形势不容乐观。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成员单位切实做好数据监测工作。州级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规范基础统计工作,疏通数据来源渠道,对难点指标做好重点调研,加强监测指标统计。

(二)强化孕检保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抓实孕检宣传工作,做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切实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加大对基层卫生医护人员的培养力度,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建设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医疗水平。切实做好辖区范围内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管理,确保“两率”如期完成目标。

(三)进一步保障女职工健康权益。扩大艾滋病检测率和孕产妇梅毒检测覆盖面,对贫困重症患者实行医疗救助,加强性病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性病防治工作水平。

签发:扎  审核:魏承华 拟稿:唐燕青  联系电话:0887-8225541

 

注释:报告中行业数据来自行业主管部门,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来自2023年迪庆藏族自治州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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