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2月19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命名楚雄州等5个州(市)和彝良县等11个县(市、区)为2022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迪庆州喜获此殊荣。
迪庆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健全,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完善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社区共建共管共享”模式,通过落实生态补偿政策,共享生态红利的方式,引导全州各族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共建美丽家园。为筑牢滇西北生态安全屏障,将国土面积的67.29%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2022年环境空气优良率为100%;公众生态环境综合满意率为97.4%全省最高。国控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2021年森林覆盖率达77.63%,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86.28%。2022年,迪庆州还被生态环境部授牌命名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迪庆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成功创建将进一步促进全周生态文明建设,未来,迪庆州也将继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提高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更美好的人居环境、营造生态环保的浓厚氛围,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