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建设质量强州,决胜全面小康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开展全州“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9月24日,迪庆州生态环境局联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迪庆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组成检查组对迪庆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组长与组员、随机抽取被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公开检查结果)监督检查;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和雪涛带队参加检查。检查组对该公司管理体系运行、资质能力维持、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

检查组通过看、访、查方式围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能力、人员和仪器设备、质量管理、检验检测活动合规性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看检测机构的资质能力是否齐全,人员和仪器设备是否完善有效;访检测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了解管理制度是否完备、质量管理是否真实有效、检测活动是否合规;查关键环节,主要针对资料档案、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设备使用记录是否真实有效、程序正确、逻辑合理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行。期间,该公司负责人向检查组介绍了公司基本情况,并就质量管理、人员资质、检测能力及存在的流程记录不够严谨、业务培训需加强等方面向检查组进行了汇报。检查组通报了检查情况,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迪庆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工作流程规范,质量数据真实有效。同时指出了分析人员与原始记录人员不相符;能力确认环节不够完善;出具检测报告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原始记录不符合要求及需加强药品安全管理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要求,首先,重视问题发生根源,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及时有效整改问题。其次,改进管理制度,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检测工作,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质量,达到以监督检查促进整体业务水平不断提升的目的;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质量强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