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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州生态环境局)

索引号
738090030k/202000086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0-04-30
【生态环境】厚植法治承包地 种好普法责任田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到迪庆矿业公司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暨环保法律宣讲
发布时间:2020-04-30 13:41     浏览次数: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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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429日,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及宣教中心、云南润泽律师事务所负责同志到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暨环保法律宣讲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帮助企业提升对环保法的理解、掌握,提升企业遵纪守法的能力认识当前面临的生态环境形势和突出问题,明确企业履行的环保义务和承担的责任。该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共70余人参加

2020.4.29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及宣教中心、云南润泽律师事务所负责同志到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暨环保法律宣讲活动。  IMG_3858c5a90b63345848ae9cb1afa244c2a9_副本.jpg

期间,吴培三律师从企业治理如何防范风险;宣教中心负责同志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暨生态环保督察等内容作了专题解读。整场宣讲,内容脉络清晰,内涵丰富,既有理论分析,又有鲜活案例,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践性,受到企业欢迎。该企业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局这次送法进厂,解析案例、分享经验、介绍情况等方式宣传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意义,列举的实例典型针对性强,内容接地气与时俱进,提高了大家生态环保问题上的思想认识处理能力和工作方法为企业落实环保责任,发展壮大提供了帮助。

2020.4.29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及宣教中心、云南润泽律师事务所负责同志到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暨环保法律宣讲活动。  IMG_3834_副本.jpg

期间,州生态环境局向公司赠送了新环保法和生态文明建设手册、环保购物袋等宣传纪念品实地了解公司部分厂区、车间运行及矿区周边环境并就环境应急、当前须改进的工作等进行了交流

2020.4.29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及宣教中心、云南润泽律师事务所负责同志到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暨环保法律宣讲活动。  IMG_3858_副本.jpg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使企业提高了对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之间关系的认识,也为切实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打下好基础。下一步,州生态环境局按照新形势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加大学习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大气、水和土壤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主动拓展宣传面,深入开展“法律七进”,为依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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