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关于州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迪办发〔2018〕19号)精神,迪庆州司法局组织州级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责职能报送普法责任清单,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汇总整理后,按程序进行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现将《迪庆藏族自治州州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予以公告:
一、共性责任清单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突出宣传宪法,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4.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严明党纪戒尺,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结合州情特点,制定符合本部门(系统)特点的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3.积极参与我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4.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认真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5.深入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区别不同需求,明确“法律知识七进”的涵盖领域、重点群众和责任主体,量化工作指标,加强监督检查。
(三)做好本部门(系统)普法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2.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培训班。
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4.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重要涉法问题及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
1.深入开展在立法过程和执法环节中的普法工作,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执法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2.结合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和参加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3.积极在办公场所、服务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法治文化角,在主管主办的刊物、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开设法治宣传栏目,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五)做好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
1.及时报送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普法办报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积极参加全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个性责任清单
(一)州委办公室
1.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支部会议学法、常委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及日常学法等学法机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规范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
2.认真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与上位同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衔接。
(二)州人大办公室
1.向社会宣传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立法法、预算法、监督法和省、州有关条例以及代表选举、地方立法、预算决算审查、经济工作监督、人事任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3.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
4.加强对我州地方立法及地方法规的解释、宣传工作。
5.加强对我州“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的督查调研工作。
6.倡导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法治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州政府办公室
1.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支部会议学法、常务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习及日常学法等学法机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规范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
2.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重要涉法问题及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3.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及重大事项决策前充分论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四)州政协办公室
1.支持帮助我州政协委员发挥行业特点和职业优势,关注、了解、推动我州法治建设领域的重大举措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州广大政协干部要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各种形式开展法治学习。
3.在围绕我州法治建设重要问题建言献策过程中学法普法。组织我州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协商、座谈等活动,对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的各项举措落实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结合我州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与协商活动,通过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等方式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学习宣传法律。
5.号召我州广大政协委员向所联系的各族各界群众宣传法律,解释法律,提高法律意识,引导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
(五)州纪委监察委
1.突出学习宣传《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2.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法治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借鉴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积极创作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作品,推动建立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示范联系点,全方位建设和弘扬廉政文化。
3.实行“以案释纪”制度。在执纪审查、执纪审理过程中,执纪人员向被审查人及有关人员宣传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知识。
(六)州委组织部
1.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
2.将学法纳入全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相关重点班次的教学内容。
3.把学法用法情况列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负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
4.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
(七)州委宣传部
1.负责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列入到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好学习计划,协助党委(党组)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
2.检查、指导下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大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舆论宣传工作。
3.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化建设典型选树工作,广泛开展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好人的宣传推广,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
(八)州委统战部
1.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结合特殊时段、节点和统战系统相关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各类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2.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立足工作实际,结合统战业务学习宣传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认真贯彻落实好“法律知识进寺院”牵头部门职责,明确涵盖领域、重点群众和责任主体,突出教育重点、细化宣传方式、量化工作指标、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律知识进寺院”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九)州委政法委
1.结合推进全州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适时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尊法、学法、依法办事热潮,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2.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典型培树宣传活动,大力学习宣传政法英模先进事迹,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凝聚社会正能量。
3.加强政法文化建设。加大文艺创作力度,充分运用微电影、微视频、微文学等新形式,综合文学、影视、书法、美术、音乐、歌舞等传统文艺形式,广泛组织开展文化建设活动,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
4.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加强与本地党委宣传部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合作,通过合办栏目、设立专栏、专刊、专版等形式,积极拓展主流媒体阵地,形成规模效应。抓好新媒体建设,打造一批有广泛影响力的新媒体品牌。
5.强化政法队伍法治理念教育。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必修课,纳入全州政法系统多层次的政治业务培训班,实现法治理念教育的深度覆盖。
(十)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
1.深入学习宣传与法院业务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
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对司法审判的宣传力度。建立法官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典型案例的筛选、整理和发布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采取“以案释法”、巡回审判、送法进校园、送法下乡等形式,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3.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工作,提高释法说理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发挥裁判的定纷止争和价值引领作用。
4.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通过新媒体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力度。
5.将普法工作贯穿到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法官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以审判活动为平台,创新司法公开载体,采取庭审公开、公开宣判、巡回法庭等方式,努力满足群众多种司法需求,切实增进群众对司法的认同。
6.加大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释法析理,让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执行工作,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7.多举措增强少数民族群众法治意识,运用“双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各民族的法治宣传教育。
8.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学习和宣传,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作用,着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十一)迪庆州人民检察院
1.深入学习宣传与检察业务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
2.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固守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将具体监督事项案件化,凸显宪法定位。在案件承办过程中,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深刻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3.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检察环节普法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和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组织开展检察官办案释法和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对典型案件筛选、整理和发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建立健全检察宣告和检察法律文书说理质量评析通报制度。
4.加强基层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枫桥经验的部置,加强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和未成年检察工作,提供枫桥经验的优质检察产品。
5.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做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青少年犯罪预防、打击处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迪庆州发展改革委员会
1.深入学习宣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云南省发展规划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突出重点,广泛开展法规解读宣传。
2.大力宣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加大社会公众熟知并监督落实,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主题,突出重点,加强规划纲要编制、实施、监测、评估、监督考核全过程的舆论宣传。
3.结合发改部门职责,做好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在投资管理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招标投标管理方面、价格管理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政府投资条例》,持续规范投资行为,促进投资领域公平竞争,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
4.大力宣传国家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生态安全法律法规。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周年纪念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点时间节点,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节约能源资源、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5.认真研判人民群众对发展改革法治宣传工作的新需求,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入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全方位、多层次进行法治宣传。完善法治宣传与舆情监测的联动机制,针对与发着改革工作相关的舆论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十三)迪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食盐专营办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落实好“法律知识进企业”牵头部门职责,明确涵盖领域、重点群众和责任主体,突出教育重点、细化宣传方式、量化工作指标、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3.及时组织全州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新颁布、新修订的工业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十四)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1.深入学习宣传涉及教育体育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落实好“法律知识进学校”牵头部门职责,明确涵盖领域、重点群众和责任主体,突出教育重点、细化宣传方式、量化工作指标、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3.指导推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学校配备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4.强化对教师队伍的法治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法治素质。
5.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结合安全、禁毒、国防和防止学生欺凌等专题教育,举办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夏令营等活动。
6.抓好《道德与法治》课程实施与教材培训,不断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
7.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指导学校将法治元素融入校园环境建设,利用宣传栏、张贴画、名言警句等文化载体,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实现环境育人。
8.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社会资源,集中为中小学校提供法治教育服务。
(十五)迪庆州科学技术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科技管理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法规。
2.将科技法律法规和规则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州科技工作人员轮训和专项培训计划,加强对全州科技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3.利用“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科技下乡”等科技活动平台,深入开展科技法律法规进基层普法宣传活动。
(十六)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1.深入学习宣传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全州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3.支持、协调、指导全州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
4.结合我州实际,广泛应用“五用”工作法(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精神、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宣传、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文化、用民族节庆营造法治氛围、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内涵),进一步深化“法律知识七进”活动,提高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能力,强化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
5.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推动“法律知识进寺院”工作,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定期开展宗教界人士政策法规培训,重大的政策法规出台时,及时向宗教界人士进行宣传。推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学习制度,使学习制度化、长期化。
7.注重“以案释法”等方式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支持从宗教人士中选拔培养普法骨干,积极引导和推动宗教界人士向信教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
8.加强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宗教院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法治教育列入教学内容,开设法律基础、宗教政策法规、爱国主义教育及形势与政策教育等课程。
(十七)迪庆州公安局
1.结合公安工作的特点和各警种、各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各部门普及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禁毒条例》《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
2.建立公安民警“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典型案例的筛选、整理和发布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3.组织各级公安机关根据执法实践,定期开展执法技能考核考试,鼓励加强警辅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技能培训,鼓励民警参加法律学历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报公职律师等。
4.充分利用“1·10”宣传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经侦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各种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公安部门职能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5.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刑释人员和重点对象的社会帮教及法治宣传数育工作。
7.强化户政、出入境、交通管理等窗口岗位的普法宣传功能。
8.完善机场、车站等重点治安防控场所的普法宣传基础设施
(十八)迪庆州国家安全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国家安全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等法律法规。
2.突出宣传宪法中关于公民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基本义务的规定;突出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知识;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以来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
3.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依托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具有国家安全机关特色的“法律知识七进”活动。
4.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1·1”反间谍法颁布实施纪念日、“7·1”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及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十九)迪庆州民政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养老机构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政业务涉及的国际社工日、清明节、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3.认真贯彻落实好“法律知识进社区”牵头部门职责,明确涵盖领域、重点群众和责任主体,突出教育重点、细化宣传方式、量化工作指标、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4.重点加强对民政服务窗口、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的普法,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结合民政职能职责,重点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低保规范、留守老年人及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城乡社区治理、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等领域的普法工作。
6.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
(二十)迪庆州司法局
1.推动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依法治州的决策部署,在法治迪庆建设实践中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好“法律知识七进”活动。
2.认真贯彻落实好“法律知识进农村”“法律知识进单位”牵头部门职责,明确涵盖领域、重点群众和责任主体,突出教育重点、细化宣传方式、量化工作指标、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3.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制定全州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督导、落实。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推动有关部门在政府立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过程中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组织、指导、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5.支持、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宗教活动场所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6.深入学习宣传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条例》《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7.认真组织开展好每年的“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8.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等法徫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十一)迪庆州财政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2.结合财政工作,贯彻普法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创新方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法治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工作,做好州本级财政并指导基层财政部门深入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在深入推进“挂包帮、转走访”活动中将财政法规和惠民政策宣传到基层和农户,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微普法”扩展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
3.加强州级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督促各级财政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4.在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会计管理、财政监督等财政管理工作过程中开展对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对象等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对象的财政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
(二十二)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党内法规及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运用法律。
2.认真贯彻落实好“法律知识进单位”牵头部门职责,明确涵盖领域、重点群众和责任主体,突出教育重点、细化宣传方式、量化工作指标、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3.加强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全面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建立多元矛盾化解纠纷机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4.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云南12333公共服务网、云南人社手机APP、12333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政策法规宣传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三)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学习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2.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12·4”国家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日等各种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自然资源部门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执法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4.创新法治宣传思路,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自然资源舆论热点难点问题。
5.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新载体,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互联网+监管+督查”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全州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开发和共享。
(二十四)迪庆州生态环境局
1.学习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
2.在生态环境系统内组织各种形式的法治内容培训班、学习班,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进行法治教育和法治宣传。
3.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中贯穿法治意识、落实法治宣传,做到实时普法、精准普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监督。
4.结合职能职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充分利用“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客户端积极推动“新媒体+环保普法”。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宣传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曝光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6.创新法治宣传思路,结合职责范围、业务特点、普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热点,研判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工作的新需求,更多地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内容和方式开展宣传。
(二十五)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条例》和“放管服”改革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法治宣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结合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加强住建领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注册执业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相关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和执业水平。
3.组织开展送法进工地、进物业、进小区活动,切实加强住建领域从业人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住建领域用工单位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
4.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执法监督;配合人社等部门依法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秩序,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内因地制宜利用法治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开展普法工作。
5.加强网站及各业务网站的法治宣传专栏建设,向全州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职工及社会公众,宣传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最新政策资讯等。
(二十六)迪庆州交通运输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2.创新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积极探索和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指导、监督交通运输部门在公路、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因地制宜设置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栏(橱窗)等,面向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路政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交通运输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法律知识在交通运输行业传播。
4.深入开展超限运输治理、非法营运治理等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治理活动,推进交通运输企业依法治企、诚信经营。
(二十七)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1.深入学习宣传涉农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医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2.坚持全员、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农业农村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不承担具体行政执法职责的处室和单位,按照“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把普法融入各项服务管理之中,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
3.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推进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4.组织开展“以案释法”。通过解剖疑难案例,提升农业执法人员法治素养;针对农业农村管理、农业执法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及时进行权威的法治解读,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
5.发挥互联网和新闻媒体在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系统门户网站等平台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公开许可事项、处罚案件和违法企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增强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结合春耕备耕等农事季节、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送法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和专项整治活动等形式,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农业农村系统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群众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十八)迪庆州水利局
1.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贯彻落实水利厅、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节约用水、河湖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饮水安全、水利脱贫五大攻坚战为平台,组织做好全州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实施《云南省水利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4.利用门户网站和机关公共办公区域等加强水利法治信息公开,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把普法责任贯穿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水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开展普法活动。
(二十九)迪庆州商务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商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结合职能工作在重要节点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十)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文化和旅游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投诉处理办法》《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
2.认真落实我州普法规划,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加强对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3.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加强对文化和旅游部门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普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4.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等公共设施,不断拓展和充实法治宣传功能,切实加强城乡公共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5.将法治宣传纳入文艺创作、送文化下乡、群众性文化活动。支持和鼓励各级文艺院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作演出法治文艺作品。
6.以“12·4”国家宪法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旅游日、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文化和旅游方面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7.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信息平台开展文化和旅游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三十一)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1.深入学习宣传与卫生健康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国际护士节、中国医师节等卫生健康相关节日纪念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与群众健康切身相关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3.加强执业医师、护士和卫生健康系统行业窗口服务人员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4.积极开展卫生健康“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对卫生健康监管对象的普法教育,引导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
5.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6.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防止医患冲突发生。
7.加强对职业健康、老龄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有力促进职业病防治和老龄健康相关工作。
(三十二)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军队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积极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或参与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十三)迪庆州应急管理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等法律法规。
2.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防灾减灾救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3.通过约谈、通报、“以案释法”、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进依法治理,把法治教育融入行政许可、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全过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十四)迪庆州审计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的法律法规。
2.不断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
3.在开展审计业务工作过程中,积极向审计对象进行释法说理,促进被审计单位和对象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的法治意识。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结合审计业务和法律事务工作宣传法律法规。
4.认真落实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通过审计结果公告等载体,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通过审计典型案例形式向社会普及审计法律法规知识。
(三十五)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市场监督管理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
2.健全领导机制,明确普法责任,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实施行政管理、执法检查、案件办理、行政审批等过程中推行说理式普法。
3.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日以及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3·15”、“4·26”、“6·30”等时间节点,结合“法律知识七进”活动,积极开展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协同配合相关部门指导、支持、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运用各类社会媒介刊播普法公益广告,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
(三十六)迪庆州广播电视局
1.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与广播电视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指导督促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开办法治栏目、专题节目和播出法治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面向社会的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
3.拓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抓住“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重大纪念日以及传统民族节日等时间节点,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融合,广泛运用微电影、动画、漫画、宣传栏(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载体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百县万村示范工程、覆盖工程、自治州工程配置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播器材,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知识。
(三十七)迪庆州林业和草原局
1.深入学习宣传涉及林业草原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陆地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全州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切实加强对林业和草原从业工作人员及林区有关群众法治宣传教育。
3.深入开展林业和草原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创新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方法与途径。充分利用“植树节”“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与林草部门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4.加强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偏远林区、学校、林草企业等法治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林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5.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推动各地在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地中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大力开展公益普法广告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林草法治文化建设。
(三十八)迪庆州统计局
1.深入学习宣传涉及统计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2.结合专业会议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结合9月中旬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统计开放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通过现场咨询、集中培训、知识竞赛、媒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法治宣传片等形式,开展送统计法下基层、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结合“双随机”抽查和日常统计数据核实、执法检查面对面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三十九)迪庆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1.深入学习宣传与扶贫领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2.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贯彻落实普法责任,积极创新方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法治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积极开展好“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在深入推进“挂包帮、转走访”活动中将扶贫开发法规和惠民政策宣传到基层和农户,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微普法”扩展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
(四十)迪庆州信访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信访工作紧密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法》《云南省信访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2.结合信访条例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相关法律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设立宣传咨询台等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在开展接访、办信、网信、复查复核等业务工作过程中通过现场释法、“以案释法”、书面告知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4.认真研判人民群众对信访法治宣传工作的新需求,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化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全方位、多层次进行法治宣传。
(四十一)迪庆州医疗保障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医疗保障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险反欺诈管理办法》《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2.把医疗保险普法宣传融入到医保工作全过程,在日常工作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3.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和载体,深入学习宣传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
(四十二)迪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1.深入学习宣传涉及本部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2.深化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积极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或参与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四十三)迪庆州自然资源公安局
1.深入学习宣传涉及本部门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林业部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批复》等法律法规。
2.建立公安民警“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典型案例的筛选、整理和发布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3.在结合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或参与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有计划的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四十四)迪庆州防震减灾局
1.深入学习宣传涉及本部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深化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积极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或参与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四十五)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深入学习宣传涉及本部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深化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积极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或参与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四十六)国家税务总局迪庆州税务局
1.学习宣传与税收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2.结合新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一年两次以上的法治专题讲座。积极运用以案说法、税法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发布。加强对新修订、新出台重要税收法律法规的集中宣传,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告及解读机制,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执行税法。
4.在税收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加强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5.深入开展具有税务特色的“法律知识七进”活动。抓好“12·4”国家宪法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全国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面向社会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税收宣传的感染力和有效性。
6.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将税务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打造成集成式税收普法网络平台。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学堂、《云南税务》等传统普法宣传平台的重要阵地作用,开展面向纳税人的咨询服务、纳税辅导,为纳税人及时准确知晓税法提供便利。
7.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做好执法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分析解读和发布工作,逐步建立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
8.做好税务行政复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专项领域普法。在化解涉税争议中加强普法,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四十七)中国人民银行迪庆州中心支行
1.学习宣传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征信业管理条例》《人民币管理条例》《存款保险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以及反非法集资、反金融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加强督促检查。将执法监督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3.创新法治宣传思路,结合职责范围、业务特点、普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热点,研判人民群众对银行业法治宣传工作的新需求,更多地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内容和方式开展宣传,提升法治宣传实效性。
(四十八)中国银保监会迪庆监管分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存款保险条例》《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反非法集资、反金融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加强督促检查。将执法监督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3.创新法治宣传思路,结合职责范围、业务特点、普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热点,研判人民群众对银行、保险业法治宣传工作的新需求,更多地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内容和方式开展宣传,提升法治宣传实效性。
(四十九)迪庆州气象局
1.面向社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及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深化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积极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或参与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五十)迪庆州烟草专卖局
1.学习宣传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结合“3.15”、“6.29”(烟草专卖法颁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并利用市场检查开展普法宣传,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普法有关法律法规,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五十一)迪庆州邮政管理局
1.学习宣传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禁毒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集邮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加强督促检查。将执法监督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3.创新法治宣传思路,结合职责范围、业务特点、普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热点,研判人民群众对邮政行业法治宣传工作的新需求,更多地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内容和方式开展宣传,提升法治宣传实效性。
(五十二)迪庆州总工会
1.深入学习宣传与工会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与职工维权相关的法律法规。
2.深化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积极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或参与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五十三)共青团迪庆州委员会
1.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法律法规。
2.深化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积极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或参与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五十四)迪庆州妇女联合会
1.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深化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积极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在“三八”妇女维权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或参与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五十五)迪庆州残疾人联合会
1.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社会救助条例》《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条例》《云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等法律法规。
2.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每年的“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组织较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3.充分利用残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等载体,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五十六)迪庆州红十字会
1.深入学习宣传与红十字人道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
2.开展对兼职工作人员、红十字志愿者、会员的红十字法的宣传教育,加强对红十字志愿者、会员单位及会员的规范化管理。
3.深化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积极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在“红十字博爱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或参与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迪庆州司法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