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0〕28号)精神,结合迪庆州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1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发至邮箱:3294871918@qq.com。
联系人:白耀霖
联系电话:0887-8222168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0〕28号)精神,切实做好迪庆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推动建立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结合迪庆州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不断优化环境、激发活力、释放潜力,为推动迪庆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撑。力争到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不断提升,初步建立起符合迪庆州实际的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体系。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能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1.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按照《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等,逐步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体系,制定迪庆特色产业地理标志保护措施。依法适用侵权法定赔偿,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开展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关键领域、重要环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处罚力度。依法规制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恶意诉讼等行为。探索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等的有效保护。加强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制度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化打击侵权假冒情报导侦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常态化专项行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2.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加强对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工作的指导,统一审判标准,提高审判水平。贯彻落实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严格执行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不同渠道的证据标准。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案件移送要求和证据标准。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司法解释,落实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积极发挥公证在侵权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证据辅助作用,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
3.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在纠纷调解过程中引导当事人提起司法确认。实行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依法公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企业名录,纳入诚信档案“黑名单”,并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和庭审网络直播,并及时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开展案件异地执行的督促检查,推动形成统一公平的法治环境。
4.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针对迪庆特色产业等新业态发展现状,研究加强专利、商标等保护措施。严格执行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加强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编制迪庆州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提升企业的风险防范和维权能力。探索传统藏文化、傈僳文化等地方特色民族领域保护办法,加强藏医药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保护。
(二)构建社会监督共治体系,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5.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人大监督,对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视察。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优劣评价制度,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强化监督问责,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督导,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6.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与信息沟通机制。引导商标、专利等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强化代理机构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将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归集并依法公示。鼓励学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社会共治。
7.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衔接相关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侵权鉴定和损害评估工作。
(三)加强沟通衔接,建立知识产权快保护工作机制
8.优化维权衔接程序。加强商标、专利、植物新品种等申报咨询服务指导。加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调解、仲裁等多种知识产权争端解决和维权机制之间的衔接,推进相关部门案件信息沟通和共享,提高维权效率。
9.加强各部门办案协作。完善相关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案件移送、联合查办等工作衔接。推动迪庆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各类平台,积极宣传迪庆州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就。加强与海关等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共同打击口岸进出境侵权行为。
10.健全信息沟通发布渠道。加强与省级信息交流和沟通。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迪庆州知识产权重大事项和进展,增信释疑,积极回应权利人关切。建立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及时发布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
11.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开展涉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支持企业、高校、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预警和防控研究,构建综合性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依靠省级,利用国家海外信息服务平台,依法保护我州权利人海外合法权益。
(四)加强基础条件建设,有力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2.加强基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保护检测信息网络,加强对我州注册登记、审批公告、纠纷处理、大案要案等信息的统计监测,促进执法信息共享,提高案件线索综合研判水平。不断完善迪庆版权登记系统,提升基础平台服务能力。完善迪庆州12315、维权援助等投诉举报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规范投诉举报处理,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13.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支持企业、高校以及行业协会、学会等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人员配备和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确保队伍稳定和有序交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在有关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制度,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法治化。支持律师事务所开展知识产权业务,推动律师调解试点工作,鼓励律师参与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调解、案件代理、普法宣传等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等人才的选聘、管理、激励机制。
14.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政府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加强执法设备保障,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支持企业组建行业知识产权联盟,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提升自我维权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实施
15.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州委州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配套措施,落实人员和经费,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迪庆州政府知识产权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6.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依据。完善通报约谈机制,对考评结果较差的部门进行通报,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
17.加强奖励激励。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国家和省级认定的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在知识产权课题研究、培训等方面加大支持。完善侵权假冒举报奖励机制,加大对举报人员奖励力度。
18.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定期发布典型案件,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化公益宣传,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以及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营造尊重创新、崇尚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