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有关企业:
根据《迪庆州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管理办法》(迪知发﹝2017﹞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要求,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迪庆州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20年迪庆州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要求
申报迪庆州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需认真对照《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和指标要求,如实填写《迪庆州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申请表》,报送所在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州知识产权局。
二、评审和培养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知识产权局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评审和培育工作,列入培育计划的企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知识产权局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用于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维权保护和战略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报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知识产权局指定邮箱,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纸质版请于2020年5月20日以前寄送至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其中:纸质件3份,应将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电子版包括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发送到指定邮箱。
《迪庆州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管理办法》、《迪庆州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申请表》可在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www.diqing.gov.cn/xxgk/DeptList/?strDeptID=533400-11000004&bmName=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迪庆州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申请表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8日
联系人(收件人):知识产权科 白耀霖 唐玉莹
电 话:0887-8222168 15208879003
电子邮箱:3294871918 @qq.com
邮编:67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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