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等要求。抽检项目包括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土霉素、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等指标。公告抽检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率100%。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10922-食用农产品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