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制止餐饮浪费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今年以来,迪庆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餐饮环节制止浪费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切实强化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现发布制止餐饮浪费第一批典型案例。
一、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9月,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某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粘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德钦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9月,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时,发现某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粘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维西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10月,维西县市场监管局在对县城内餐饮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某餐厅未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粘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亦未安排服务人员对消费者主动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餐饮经营户提出书面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