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22〕2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细则和州(市)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经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申请,迪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评审组,对香格里拉市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进行了州级评审。根据评审情况,香格里拉市已达到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拟向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省级复审申请。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香格里拉市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州级评审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州政府食品安全办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
联系电话(传真):0887—8233319
邮 箱:dqzsab@126.com
地 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29号
邮 编:674499
附件:香格里拉市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州级评审情况
迪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香格里拉市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州级评审情况
一、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安排和香格里拉市关于开展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的请示,迪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抽调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人员组成评审组,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暗访)、领导访谈等方式,对香格里拉市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风险治理、监督管理、社会共治、高质量发展6方面49项内容进行了逐一评分。抽取3个乡镇对食品生产企业、屠宰企业、粮食收储企业、种养殖基地、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基层监管单位、农资经营单位、食品小作坊、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13类业态26个点位进行了明查。暗访2个乡镇(街道),覆盖5类业态18个点位。完成对香格里拉市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的州级评审工作。
二、示范创建工作成效
(一)党政同责全面落实。一是香格里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及时了解掌握食品安全工作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持续加大食品安全领域经费投入力度,全力保障食品安全,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近年来制定下发了《香格里拉市“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香格里拉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香格里拉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实施办法》等。二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得到加强,市长任食安委主任,市场监管局局长任食安办主任,食安委成员单位责任共担、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完成食品全链条监管。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适时组织分析研判会和联合执法检查,完善《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议事规则》,修订《香格里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并开展了食品安全(IV级)事故应急演练。三是高位推动创建复审,印发了《香格里拉市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市食安委主任任组长的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复审各项工作。发布了《一座城、一个家,食品安全靠大家!》的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宣传片,印制张贴2000份《同发力、齐行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香格里拉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要点》海报,广泛营造氛围,引导全市群众积极参与。
(二)食品监管高效有力。一是把好源头关口,筑牢首道防线。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41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主体已全部落实合格证制度,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800余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约1.88万吨。全市种养殖场(户)、农药兽药饲料经营店等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管理规范。二是规范监管标准,严格现场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体系,深入开展净餐馆、管集市、守查保、食安心等系列专项行动,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餐饮行业“大排查”专项行动,制定《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对各基层监管所监管事项和企业主体责任列明清单,规范各类监管表格,实现日常检查工作标准化,全面执行现场标准化检查制度,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健全企业风险等级评定档案。三是强化抽样检验,2022年完成食品安全快检559批次,监督抽检938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596批次),以2022年全市常住人口18.6万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达到5.04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抽检3.2批次/千人。2023年计划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1260批次,目前已完成食品安全快检117批次,监督抽检808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493批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完善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2022年以来,共办理食品安全案件76件,罚没收入102.29万元。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成立以后,加强食品安全方面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大队共受理食品案件7起,立案4起。
(三)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一是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动有力。出台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市、乡两级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建立健全了“三清单一承诺”工作机制,全市5390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与377名包保干部建立了层级对应的包保关系。2023年第二季度包保督导率及问题整改率均实现100%工作目标。包保主体动态更新、包保干部动态调整、督导问题分类处置、监管条线指导督促、三方责任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二是基层监管力量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市共设立9个市场监管所,五境乡市场监管所正在筹建中(目前暂由上江所代管),尼西乡由执法大队监管,全市11个乡镇均配备了监管力量,并坚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工作职责。根据《香格里拉市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工作方案》全市各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统一由党总支委员、监委会主任担任。
(四)示范引领亮点突出。一是公正执法,问计于民。以“你送我检、你点我检”“互联网+明厨亮灶”等为载体,采用“新媒体+监管”模式开展突击检查,面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卫生环境、加工过程等情况,通过抖音、微信发布视频12期,阅览总量达184.1万次,留言1700余条,让食品安全“晒”在公众监督的“阳光”下。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管局官方抖音号开通不足半年就已跻身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城市级政务抖音影响力排行前10位。二是智慧监管有创新。坚持以“智慧管理”为突破,“分类监管”为先导,着力破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顺应健康的餐饮消费需求,以规范助发展、以发展促转型,积极推行“可视化”监管,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采取“商户+运营商+市场监管”的模式,推广可视化监管,由各餐饮单位在操作区安装摄像头,运营商搭建后台,市场监管建立平台餐饮单位接入平台,实现“视频监管、实时监管、对话监管”。截至目前,通过移动和电信网络纳入餐饮服务单位1104户。通过信息化监管平台开展线上巡查,避免了人员交叉流动,强化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执法人员通过视频连线检查、电话指导等方式,确保监管到位,不留死角,大幅提升了监管的时效性,有效降低了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下一步建议
围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目标任务,香格里拉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协同完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面临着严峻复杂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一是新兴业态和传统业态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叠加,风险隐患治理须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二是食品产业发展水平有待提升。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还不高,“低小散”格局还需进一步改善。三是食品安全宣传有待进一步优化,全民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香格里拉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持续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锚定更高标准,细化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
1.坚持问题导向,守牢食品安全底线。进一步落实食品“党政同责”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强化风险防控,紧盯监管重点,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工作底线。
2.探索开展食品品牌建设。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实际,创新发挥产业优势,推动本地区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树立打造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典范,引领食品企业做优做强。
3.积极构建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大力倡导行业自律,不断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大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工作知晓率。
四、州级评审意见
经综合评估州级评审组评审,香格里拉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迪庆州委、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实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创建工作要求。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达到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