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德钦县燕门乡茨中复康大药房申请,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之规定,现依法注销德钦县燕门乡茨中复康大药房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德钦县燕门乡茨中复康大药房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再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药品经营 许可证证号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注销原因 |
德钦县燕门乡茨中复康大药房 | 德钦县燕门乡 | 滇DB3422014 | 王玉凤 | 企业申请 |
特此公告。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