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MB1680968E/202100323
文  号
来 源
州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21-12-06
食品安全风险解析:关于在食品中使用二氧化硫的科学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6 14:42     浏览次数:12080    站群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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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州食品安全抽检发现3批次干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那么,二氧化硫究竟是什么?如何应用于食品工业中?对人体健康是否有危害?是否可以应用于蔬菜干制品中?

一、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发挥着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

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该物质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处理,发挥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比如在水果、蔬菜干制品,蜜饯、凉果生产,白砂糖加工及鲜食用菌和藻类在贮藏和加工过程中可以防止氧化褐变或微生物污染。利用二氧化硫气体熏蒸果蔬原料,可抑制原料中氧化酶的活性,使制品色泽明亮美观。 

二、按照标准规定合理使用二氧化硫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超限量接触二氧化硫可能导致人类呼吸系统疾病及多组织损伤。

每一个食品添加剂在列入标准之前,均需经过严格的风险评估。只要通过风险评估,获得批准并按照标准规定和相应质量规格要求规范使用就是安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都是经过安全评估的,在符合标准情况下使用的二氧化硫,不会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损害。

三、我国相关标准和法规明确了可以使用二氧化硫的食品类别及相应的使用限量和残留量。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明确规定了二氧化硫作为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用于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水果干类、蜜饯凉果、干制蔬菜、腌渍的蔬菜、蔬菜罐头(仅限竹笋、酸菜)、干制的食用菌和藻类、食用菌和藻类罐头(仅限蘑菇罐头)、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坚果与籽类罐头、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仅限拉面)、食用淀粉、冷冻米面制品(仅限风味派)、饼干、食糖、淀粉糖(果糖,葡萄糖、饴糖、部分转化糖等)、调味糖浆、半固体复合调味料、果蔬(浆)、果蔬汁(浆)类饮料、葡萄酒及果酒、啤酒和麦芽饮料。

同时,为了保证其安全使用,参考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我国原卫生部2011年第6号公告明确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的质量规格要求。另外,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识通则》(GB7718)的规定,只要在食品中使用了二氧化硫就必须在食品标签上进行标识。

对于二氧化硫,我们虽然应该警惕,但不要恐慌和“以偏概全”二氧化硫进入体内后生成亚硫酸盐,并由组织细胞中的亚硫酸氧化酶将其氧化为硫酸盐,通过正常解毒后最终由尿排出体外因此在限定的含量范围内,并不用担心其造成中毒、危害健康。因此,建议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以正确心态选购食品。避免过度追求食品的外观,如色泽过分鲜亮的黄花菜、雪白的银耳等。另外,食品标签体现了该食品的名称、配料、食品添加剂等信息,按照GB7718的规定,生产企业如果在食品中添加了二氧化硫就应该在食品标签上标识。消费者在选择食品之前,可以通过研读食品标签辨认该食品中是否添加了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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