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MB1680968E/202000007
文  号
来 源
州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20-02-04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4 17:21     浏览次数:1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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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州委州政府、省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广告监管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发布含有不正确导向、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内容的广告。

二、严禁发布含有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转让”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三、严禁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四、严禁未经审查或者擅自篡改审查批准内容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五、鼓励各类媒体、广告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发布疫情防控公益广告。

六、鼓励广大人民群众通过12315热线等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投诉、举报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部门要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广告。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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