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全面落实“五个为”“六个一”,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就近办事。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迪审改办发﹝2018﹞4号)精神。自2018年9月12日起,迪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行政区划冠 “迪庆”的企业名称登记权限调整为所在地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迪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9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