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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十三、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迪政办发【2015】177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1)贯彻国家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或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行政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和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建立食品安全隐患盘查治理机制,组织实施省局下达的食品安全监察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依法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3)负责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审查和备案的有关工作;组织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组织开展保健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对保健品、化妆品广告进行审查。(4)负责做好新药研发、仿制药品备案前的资料初审等相关工作;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以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负责做好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及医疗器械制剂许可证申报发证前的初审工作;负责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许可证核发;依法监督管理特殊药品;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5)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标准、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6)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7)负责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违法行为。(8)负责州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9)负责全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10)指导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直属单位的业务工作。(11)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负责药学(非临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注册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州药学(非临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及考务等相关工作。(12)开展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13)承办迪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1个派出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综合协调与考评科、法制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食品监管科、药品注册管理科、药品市场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督查科、稽查支队、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分局。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综合协调促党政同责。以贯彻《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为切入点,抓住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务求实际效果,不断提高综合监管能力,提升组织协调水平,使我州的食品安全状况出现持续好转局面。一是不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落实,开展了全州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工作。二是组织各县(市)食安办、州食安委28个成员单位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签订了《2018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三是积极与州目督办协调,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督查管理。四是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四是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于6月配合十二届政协委员开展食品药品调研相关活动;7月配合州人大完成了《食品安全法》执法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反馈情况进行了整改落实。五是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加强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建设。提高对食物中毒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防范野生菌类、蜂蜜、四季豆、草乌、自制泡酒等食物中毒防范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抓紧抓好。加大全州各乡镇、村易中毒食物如野生蜂蜜、野生菌、草乌、附子、自制泡酒等消费预警宣传,引导公众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意识,激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的积极性,积极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多元化治理格局,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2)日常监管促隐患排查。
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一是严格实施市场准入。严把准入关口,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确保获证企业持续保持满足必备的生产条件,对达不到准入条件和标准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许可申报。办理“QS”或者企业申请延伸“SC”食品生产许可证10家,现场监督检查10家次,省局委托审查4家次。二是研究并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对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小作坊管理及登记办法等知识进行了培训,为小作坊的规范、整合、提升打下基础。三是组织开展小作坊从业人员相关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小作坊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法律规及相关标准,不断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
食品流通环节一是继续深化许可改革,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和统一“两证合一”后配套的相关制度;做好全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工作,确保“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的顺利推广应用;规范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各地有序做好食品摊贩备案工作,实现食品销售环节全覆盖监管。二是强化主体意识,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履行索证索票、落实经营记录等可追溯义务,实现食品销售环节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控制、责任可追究。三是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监管检查责任,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水平。四是结合我州实际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大对辖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食品经营场所检查力度,认真查验“两章两证”,严禁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产品。
餐饮服务环节一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餐饮服务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经营使用过期食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无进货查验记录、未索证索票等违法行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操作行为;二是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量化分级评定,并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三是积极监督指导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制度建设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规范餐饮经营行为,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四是加强学校食堂监管力度。以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春季和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严格规范学校食堂行为,做到从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原料存储、食品加工操作到学生就餐及餐饮具清洗消毒全程监管,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五是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对美团云南迪庆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代理进行了约谈,召开美团外卖商家管理暨食品安全论坛工作座谈会,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六是做好重大活动及重要贵宾接待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餐饮服务环节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药械监管:不断完善药品生产环节风险管理机制,防控质量事故,实行药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承诺制,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相关要求、程序受理新办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8家,完成1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变更,完成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注销工作,随机抽取20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对辖区内的所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点的疫苗运输和储存等环节开展监督日常检查,确保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对辖区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按季度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严格监管,现场核查麻精药品电子印鉴卡使用运行情况,确保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得住、用得上。严格按申办流程、材料审核、现场验收等要求,做好医疗器械备案、许可、变更、延续等相关工作,新办许可6家,注销2家。做好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和标准整顿工作,积极督促和指导迪庆州藏医院(82个制剂品种)和德钦县人民医院(5个制剂品种)开展再注册和标准整顿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负责人员参加省级培训,提升我州制剂注册管理能力和水平;全力配合省局及相关单位对《95部颁标准藏药分册修订汇编(起草说明、草案)》(征求意见稿)共涉及的200个藏成药,136个藏药材进行了审议,结合迪庆涉藏地区藏药的研发、配制、临床用药需求和使用等实际情况,对我州纳入省局项目支持和帮扶的121个医疗机构藏药制剂品种质量标准修订和提升的具体方案及项目内容进行了审议和明确。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方面:继续认真推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切实加大对辖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贯彻力度。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建立并执行原辅材料采购验收制度、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贮存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以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情况。3月在香格里拉城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化妆品集中整治行动,以育发、染发、烫发、祛斑、防晒、美乳、健美等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进口化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自制化妆品、非法经营和非法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各旅游景区、车站、香格里拉机场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区域,积极开展了旅游市场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县(市)局,采取播放宣传片普及防骗小知识,在主要街道的LED屏、商场入口处滚动播放科普宣传片等形式开展了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活动。
(3)专项整治促行业规范。根据省局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确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场所和监管对象,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场所品种、监管薄弱环节、问题多发业态,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年内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五毛食品”“美容美发机构”“中高考期间”“五一端午”“秋季学校食堂”“中秋国庆”“自制泡酒”“过桥米线”“现制现售奶茶果蔬”“餐饮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州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独克宗古城风干牦牛肉”“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净网2018”“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486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4743家次。
(4)监督抽检促风险研判。按照省局下达的年度抽检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抽检方案,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作为发现问题、化解风险的重要手段,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科学评估分析,避免地区性、行业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2018年完成食品安全抽检及风险监测国家级抽检任务319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率为2.8%;完成省级抽检任务250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为0.8%;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960批次;完成省级药品监督抽验40批、国家基本药物抽验100批、药品地方监督抽验50批;完成医疗器械抽样28批次,省级药包材抽样2批、保健食品抽样5批次,化妆品抽样32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1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75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9份。
(5)依法行政促稽查办案。稽查办案是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环节,是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有力手段,我局强化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稽查办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把案件分析关、程序关、合议关、执法文书制作关,不断提高稽查办案能力和水平。以问题为导向,持续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截止2018年11月30日,全州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75件,涉及物品总值13.16万元,罚款128.44万元。
(6)学习培训促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全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探索建设干部动力机制,力求培养一支廉洁自律、作风踏实。具有创新意识和专业知识的干部队伍,打牢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基础。一是强化教育,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警示教育的方式,运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以案论纪,引以为戒。二是稳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立足三个坚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一个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过程。坚持学以致用出实效、坚持勤对照自画像与先进形象找差距、坚持严抓常抓促养成,真正把党的思想组织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工作,督促局机关层层落实好年度约谈任务,局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完成深入约谈。四是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党员固定活动日”和“党费日”制度, 以强化服务功能为重点提升机关支部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
(7)产业发展促精准扶贫。我局挂钩扶贫点现有建档立卡户80户,263人,其中州局挂钩扶贫户40户129人。年内多次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看望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向巴丁村捐赠价值3万余元物资,职工献爱心捐款1.5万余元,做到日常帮扶与临时救济相结合。积极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全力筹措了5.6万元解决药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充分利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身优势,积极协调联系州内外中药材生产经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巴丁村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对接市场潮流,嫁接互联资源,努力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协调云南省中医学院、云南省中医药研究所专家深入维西县实际了解中药材种植发展情况,通过产、销、研逐步实现中药材的产销一体化。
(8)巡察整改促党建提升。以州委巡察工作为契机,全面推动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各项建设。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8日至4月28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反馈了我局存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4个方面25个小项的问题,我局按照反馈意见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从严、快速和务实地整改到位,真正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充分用好、用活整改成果,以成果引领、联系和指导实践,转化为发展动力,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要求,坚持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9)信息公开促阳光监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知情导向作用,引导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倒逼“四品一械”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实现信息公开与监管工作的有机衔接,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及时发布监管动态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适时发布消费预警。年内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9期;监管动态69条、行政许可信息公示17条、案件信息公示13条、抽检信息公示41期;共处理举报投诉13件,其中涉及食品案件12件,药品1件。
(10)宣传培训促社会共治。继续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的舆论宣传作用,多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多举措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积极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共治合力,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在迪庆日报开设食品药品监管专栏,在迪庆电视台《民生关注》栏目播出专题片,宣传报道监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了“12331”“5.25全国护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等大型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共2万余份,参与群众达8000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编制1人。比起上年39人减少7人,变动原因是地方自定编4人不予统计在内,划转纪检部门3个编制。
无离休人员。退休人员11人(其中退休转在职8人,正式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本年度报废处置黄标车一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09表)
10、项目支出概况(公开10表)
1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公开11表)
1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公开12表)
13、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开13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14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355.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0.78万元,占总收入的99.6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其他收入4.53万元,占总收入的0.33%。
2018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1350.78万元,较2017年增加33.51万元,增幅为2.54%。其他收入4.53万元,较2017年减少141.15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财政拨款较2017年增加的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018年其他收入较2017年减少的原因是财政存量资金返还核算方式有变化,2017年计入其他收入,2018年内计入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72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79万元,占总支出的64.58%;项目支出609.65万元,占总支出的35.42%;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18年度支出合计172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79万元 ,占总支出的64.58%;项目支出609.65万元,占总支出的35.42%。2018年度基本支出较2017年度增加148.85万元,项目支出较2017年增加23.79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基本支出较2017年度增加148.85万元,原因为工资调整,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较2017年增加23.79万元,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食品药品管理事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1.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85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9.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79万元,主要原因为资本性支出增加。
1、地方药品监督抽验经费及监管经费7万元,按年度计划完成抽检任务,支付外出培训、飞行检查、三县一区督查差旅费等,年终结转4.39万元。
2、执法办案经费5万元,支付检查和投诉处理差旅费、车辆费用等,年终结转3.39万元。
3、保化品监督抽验经费5万元,支付开展专项行动差旅费,年终结转4.24万元。
4、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经费2万元,支付试剂费、车辆费用等,年终结转0.001万元。
5、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环节监督抽验经费5万元,支付保健食品抽检费,年终结转0.5万元。
6、迪庆州政府食安办工作经费2万元,支付督查差旅费等,年终结转1.48万元。
7、执法服装采购经费27万元,年度内采购完成,年终结余1.11万元,交回财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4.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8%。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2.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2017年增加282.52万元,主要原因为支付州药监所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工程款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05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3%。主要用于我局职工工资性支出、奖金及社会保障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7%。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
3、资本性支出390.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州药监所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工程款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4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接待费5.46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78.62%,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2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制度,减少接待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16万元,减幅12.37%。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万元,增长1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1万元,下降61.8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为2017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大部分在非财政拨款中列支,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制度,减少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占91.5%;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占8.5%。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其中: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抽检、督查、执法、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抽检、督查、执法、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万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66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局来访、调研、考察、督查、检查的领导接待支出。
无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全部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92万元、水费1.94万元、电费2.59万元、邮电费2.11万元、差旅费4.88万元、维修费0.22万元,会议费1.04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劳务费17.52万元、工会经费11.02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3012.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2万元,固定资产880.62万元,在建工程2011.91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3.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项,价值16.89万元,经报批处置报废固定资产55项.价值101.2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12.73 | 120.2 | 880.62 | 367.57 | 118.11 | 249 | 2011.9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9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4万元。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34000034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