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015285037L/202400542
文  号
来 源
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10-15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5 16:46     浏览次数: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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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1101000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2019年3月1日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关于印发<迪庆州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发〔2019〕 5号)组建州农业农村局,加挂迪庆州畜牧兽医局牌子。中共迪庆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迪庆州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战略规划,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州“三农”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具体工作职责因涉密不在此处公开)。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1)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深入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全州粮食作物播种65万亩,超指标0.8万亩,比上年的64.46万亩增0.54万亩,增幅0.84%;产量17.05万吨,比上年16.87万吨增0.18万吨,增幅1.07%。推广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农机农艺融合、全程机械化等新技术新模式,积极实施以青稞、玉米、马铃薯、油料为重点的粮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建设项目,建设基地11个,面积5883.4亩。不断提升粮食产量和质量。加快推进良种良法良机集成推广,实施粮食单产提升行动。2023年迪庆州粮食总产量为17.05万吨,平均单产为262.3公斤/亩,单产比2022年增加0.6公斤/亩,增幅0.23%。

2)巩固提升油料蔬菜水果产能。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行动,全州2023年完成大豆种植面积1.88万亩,超目标0.08万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2万亩。种植油菜3.49万亩,超目标0.14万亩,积极推广油菜与大春作物轮作模式,开发利用冬闲田种植油菜,合理开发高原坝区春油菜推广种植,完成了2023年油菜示范样板创建工作,示范面积1007亩。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春播油菜坝区马油轮作在全省油菜高产竞赛中被省农业农村厅通报表扬。2023年全州蔬菜及食用菌种植面积6.17万亩,产量6.84万吨;水果种植面积3.29万亩,产量1.27万吨;葡萄种植面积1.27万亩;中药材面积12.58万亩

3)积极探索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2023年建设1个高产优质饲草料基地,大力发展青贮饲料,推广种植全株青贮玉米6361.5亩。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利用松茸、虫草等林下资源,积极培育壮大野生食用菌产业,在全州建立了5个野生菌保育基地,保育面积14898亩。

4)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制定印发《迪庆州2023年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方案》、《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低温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服务组,到农业生产重点乡镇、村组并开展4轮春季农业生产指导服务工作,统筹各级力量推进小春麦类、油菜、马铃薯主要病虫害防控工作。认真抓好农业风、雹、洪涝等防灾减灾措施,及时发布对极端天气的预警预报,分析研判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及时印发《2023年迪庆州“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监测与防控工作,全年病虫害草鼠害发生面积112.066万亩次,防治面积127.4555万亩次,发布全州病虫情报简报11期,重大疫情病虫害信息指挥平台38期,云南省蔬菜病虫害半月报12期,收集上报各类常规报表57份。2023年农作物绿色防控示范推广35.85万亩,覆盖率54.5%,统防统治面积30.45万亩,覆盖率46.3%。

5)稳定生猪等畜禽生产。2023年全州生猪存栏36.25万头,同比下降4.76%;生猪出栏38.81万头,同比增长0.39%。牛存栏19.6万头,同比增长3.15%;牛出栏3.41万头,同比增长0.71%。羊存栏19.19万只,同比增长6.21%;羊出栏11.02万只,同比增长1.19%;家禽存栏115.02万只,同比下降0.33%;家禽出栏103.1万只,同比下降2.15%;能繁母猪存栏3.86万头,同比下降4.87%,处于正常产能调控目标的100%,产能处于正常波动范围。备案规模养猪场79户,完成最低保有量26户的203%;积极做好2023年春、秋两防工作,强制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在70%以上,截至目前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完成一个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任务,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达100%。

2、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

6)落实农民增收政策。紧紧围绕“夯实经营净收入、拓展工资性收入、增加财产净收入、稳定转移净收入”,制定印发了《2023年迪庆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工作要点》、《迪庆州2023年农民增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等政策措施,不断压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责任。2023年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47元、同比增长9.3%。

7)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根据《云南省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办法(试行)》,制定《迪庆州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迪政办发〔2023〕120号),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2023年全州兑现奖补资金1314万元,涉及农户17670户,其中:土地流转奖补资金411万元,兑现吸纳就业43万元,订单收购奖补405万元,其他455万元。通过“双绑”利益联结提升巩固行动,全州365个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帮扶,实现产业帮扶“双绑”全覆盖,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三类低收入人员39014户68569人,实现绑定后农户获得收益6686.75万元,其中:订单收入2838.31万元,土地流转租金收入1048.51万元,务工收入2241.36万元,入股分红375.03万元,其他收入183.54万元。

8)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印发《迪庆州农村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完成对全州2387个集体经济组织的银行开户工作,指导完成全州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制定,做到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有依据,防止集体经济收益滞留账上。完成2023年组织集体经济项目评审和复核工作,持续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信息核对工作,加快核查和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重复确认问题。截止2023年末,全州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19亿元,其中:经营性收入0.2亿元,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全覆盖,其中:收入10万元以上行政村达到100个。

3、切实强化耕地保护建设

9)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上级下达我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66万亩(其中新建4.24万亩,改造提升0.42万亩),截止12月底,全州共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98万亩(其中,2022年结转项目1.63万亩,新建项目完工3.79万亩;改造提升项目0.42万亩,非农占用耕地补建项目完成0.14万亩)。

10).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制定印发《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补充方案》,明确2023年整州开展土壤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要求和资金预算,并常态化开展工作调度,积极督促任务县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2023年完成土壤普查样点调查采样任务3507个,完成率达100%。全州各任务县均已完成样品检测机构招投标。

11)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在全州科学布设耕地质量调查土样点92个,通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数据评价,2022年我州耕地质量等级较2021年平均提升0.03个等级。坚持耕地质量提升与高标准农田基础工程同步建设,通过施用有机肥或种植绿肥等措施,完成耕地质量提升3.92万亩。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在全州建立长期定位监测点10个,10个监测点运行正常。

3、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

12)推进现代设施农业。按照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好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政策措施,2023年全州共计完成774个塑料大棚建设。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提升行动,完成香格里拉市迈康兴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万丰养殖开发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藏乡情养殖有限公司3个设施养殖建设,并完成1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作。在香格里拉市洛吉乡干沟村苹果种植基地建设轨道运输机,涉及种植面积150多亩。

5、推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

13)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以产业强链延链补链、农村集体经济、农业经营主体等系列提升行动方案为抓手,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全州第一产业增加值20.46亿元、同比增长4.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3.65亿元、同比增长4.4%,增速高于全省(4.3%)0.1个百分点,其中:农业产值15.09亿元、同比增长2.5%,占总产值的44.84%;林业产值6.15亿元、同比增长8.9%,占总产值的18.28%;牧业产值10.44亿元、同比增长4%,占总产值的31.03%;渔业产值0.55亿元、同比增长6.7%,占总产值的1.63%,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42亿元、同比增长4.8%,占总产值的4.22%。

14)实施好产业强链延链补链提升行动。完成巩固提升3个保种繁种基地、3个养殖基地。完成2194亩优质酿酒葡萄原料生产基地提质增效、收购奖补扶持。巩固提升2800亩中药材基地。新建饲草料生产基地1个。

15)大抓农业龙头企业培育。2023年全州新增涉农企业62家,涉农企业达到1679家;新增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家,累计有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2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龙头企业19家、州级龙头企业60家、县级龙头企业21家。共引进农业企业10户(香格里拉市6家,维西县3家,德钦县1家)。

(16)加大品牌创建力度。认定州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基地15个,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地累计达到72个。入选2023年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产品17个。持续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新获证绿色、有机认证农产品45个,新申报绿色食品产品25个。    

(17)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积极开展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组织县级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个,省厅遴选推介中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1个。征集并上报省厅州、县休闲农业精品路线22条。落地1个数字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完成硬件建设任务50%、软件任务80%,预计2024年3月前完工。休闲农业收入预计达到1.28亿元。组织5家企业参加“云南美好生活”2023 电商直播节。支持康邦油业、阿青玛等一批企业在线上平台直播带货。

6、持续扩大农业投资

18)抓实涉农重点建设项目。加大涉农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力度,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涉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中期调整,调整后2023年全州实施涉农重点建设项目26个,计划投资8.79亿元,完成投资6.35亿元。

19)持续做好衔接资金产业类项目。强化督促指导,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全州实施产业项目228个,投入产业项目资金7.94亿元,占财政衔接资金12.6亿元的63.02%。到2023年年底,共计支出资金7.45亿元。

20)积极申报行业系统项目。扎实做好全州行业项目申报工作,2023年我局共组织申报2024年2项上级农业生产发展项目28480万元、36项州本级专项业务工作经费4412.9万元,4项上级补助自有资金项目95.96万元,共计42项合计32988.86万元州级财政预算项目。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24330万元,申报2024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11505万元。组织申报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项,项目计划总投资17375万元,其中:申请增发国债资金139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3475万元。

21)加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2023年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州的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20亿元,2023年全州完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9.7598亿元,完成率为48.8%,其中:香格里拉市完成3.1794亿元,完成任务的38.73%;德钦县完成2.5955亿元,完成任务的44.52%;维西县完成3.9849亿元,完成任务的66.86%。

7、加强农业科技创新

22)实施好种业振兴行动。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迪庆州全国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工作,在全州29个乡镇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共征集资源132份,已上交国家种质库的资源圃105份;完成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影像采集项目,完成6个地方畜禽品种资源采集工作,正在制作影像视频。在全州建立5个野生菌保育基地,保育面积14898亩。其中:香格里拉市建设野生菌保育基地4个,德钦县建设野生菌保育基地1个。完成国家级藏猪保护区建设、省级尼西鸡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省级中甸牦牛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项目,建设保种繁种基地3个。深入实施巩固提升9个300亩以上中药材基地建设,5个100亩以上优质酿酒葡萄原料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实施青稞高质高效创建,巩固提升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金江镇、上江乡及德钦县燕门乡、奔子栏镇6个春、冬青稞基地建设,面积2100亩。维西糯山药和维西攀天阁老黑谷先后于2021年、2022年被评为“全国十大优异种质资源”;维西傈家乌鸡已纳入国家畜禽品种资源目录。

23)提升农机装备水平。2023年全州农业机械化作业面积预计达172.33万亩次,同比增长12.6%,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预计达45.97%,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预计达66.58%,全州农机总动力预计达48.45万千瓦,同比增长2.38%。2023年省分配我州购机补贴第一批资金498万元,第二批补贴资金99万元,含结转资金共624.578万元。2023年全州共补贴新购置机具4565台,受益农户3872户,发放补贴资金590.173万元,使用资金率为94.49%;补贴报废更新机具79台,受益农户72户,发放补贴资金18.68万元。

24)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2023年中央下达我州项目补助资金341万元,其中:香格里拉市120万元、维西县120万元、德钦县101万元,2023年全州共完成基层农技人员培训221人,遴选农业主推技术11项,主导品种28个,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9个,遴选培育科技示范主体9个,招募农业乡土专家、村级防疫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18名特聘农技员,通过宣传普及中国农技推广APP,目前全州使用率达89%以上,全面提高全州农业产业发展科技贡献率。

8、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25)大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以纳帕海和金沙江流域为重点,通过积极开展马铃薯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油菜单产提升示范创建等项目,大力推广种植青稞、马铃薯、油菜等粮油作物。通过该模式的推广,增加了迪庆粮油作物的种植面积,为有效缓解粮经作物争地矛盾提供了可复制的推广经验,实现了优化生态环境和确保粮食安全的双赢效益。积极实施稻田养鱼、养鸭等“稻+”模式示范项目建设,示范面积达6727亩,亩产经济效益提高1085.4元。

26)集成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2023年完成肥料经营门店检查29家次,农药经营门店检查74家次,完成化肥质量监督抽查13个,合格率100%;完成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0个,合格率为100%;指导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60万亩;完成农户施肥情况调查290户;推进农药减量措施落实,完成省州级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11个,示范面积5883.40亩;开展科学施肥用药宣传培训97期,培训6013人次;在化肥农药亩均使用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基础上,连续三年化肥农药用量持续减少,2023年化肥预计比上年减量0.7吨,农药预计比上年减量1.9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定印发《迪庆州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目前全州规模养殖场均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28座,在建11座,2023年全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8.82%。秸秆综合利用率预计在96%左右,与2022年基本持平。有序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严格执行地膜国家标准,2023年全州农膜回收利用率预计为84.67%。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023年严格管控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完成措施落地21131.17亩,覆盖率达100%。

27)坚持不懈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抓好禁捕执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等工作,打牢夯实思想基础、保障基础、能力基础、生态基础、社会基础,坚持不懈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2023年农业农村系统出动执法人员28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4车次,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迪庆段)开展执法行动,陆上巡查2691公里,水上巡查27海里。开展19次暗查暗访、10次联合执法行动,有效联动周边地区以及本州其他部门,共同维护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保护成效。通过执法行动等劝返垂钓人员27人次,没收钓具21个,网具6张。发放禁捕宣传资料7500份,悬挂布标18条,张贴金沙江禁捕宣传标语口号40条、张贴公告70份、宣传挂图20张,发放禁渔围裙100床,媒体宣传报道2次。开展增殖放流活动13次,共计放流齐口裂腹鱼、细鳞裂腹鱼、短须裂腹鱼、等98.36余万尾。

28)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定量检测“1.7批次/千人”664个检测任务。推动实施“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完成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10个,认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基地15个, 推介商超专柜2个,培养推广专员11人,开展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1次,宣传展示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典型案例1次。香格里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香格里拉龙蜂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功申报并入选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试点)。对全州农产品生产者、县乡技术及管理人员贯宣禁限用农兽药相关知识,并向农产品生产者发放禁限用农兽药目录宣传单。禁限(停)用农兽药、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的县级比例达到100%。

9、统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29)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按照省厅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先后制定印发《迪庆州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迪庆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机制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迪庆州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估通报问题整改方案》、《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组织召开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上半年工作推进会和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动员部署现场推进会,就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长效机制建立执行等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配合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州政协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调研工作,实地了解各级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统筹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规划、电视台等部门联合开展10期督导曝光工作,推动发现问题并跟踪整改销号。2023年全州183个行政村(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社区除外)已完成标准化规划成果183个、成果审批182个、备案入库率34.4%;完成年度卫生户厕建设3003座,完成率120%,兑付资金672万元,兑付率100%。积极开展农村改厕技术服务专项行动和农村公厕管护提升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和管护水平。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印发了《迪庆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州镇区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61.5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9.61%,完成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数7个,完成2个国家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州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96.15%、94.93%,根据《迪庆州农村“两污”整治和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全州29个乡镇全覆盖建立垃圾运维收费制度,2023年乡镇镇区和行政村合计收取垃圾处置费用550.15万元,县(市)财政补助农村垃圾处置费用756万元。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发动农民群众开展“三清一改”活动,集中力量开展乡村道路、农田林网、村落庭院等公共空间整治。

30)加快建设绿美乡村。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以地方性法规引领和推动全州乡村建设,通过实地调研、意见征求、听证论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等立法程序,完成《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起草,通过州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后,报请州人大审议。绿美乡村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乡村的历史文化、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循序稳步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工作,2023年全面完成绿美乡镇、绿美村庄点位建设的绿化面积和植树任务,建成绿美乡镇3个、省级绿美村庄4个、州级绿美村庄212个。

31)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切实履行好迪庆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治理工作组组长单位的职能职责,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全州制定“积分制”(“积分超市”、“爱心超市”)管理运行办法的村数134个,设立小微权力清单、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目录、村级事务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负面清单等村数183个,党建网格化治理的村数186个,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化手段赋能乡村治理的村数108个,开展“星级文明户”、“红黑榜”、“最美家庭”等评比方式推动乡村治理的村数170个,建立“新乡贤”议事制度的村数 31个。推进乡村治理示范建设,推荐上报5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其中德钦县羊拉乡《坚持党建引领 共创和谐交界》、维西县中路乡《花小钱办大事 聚散沙成宝塔》、维西县保和镇《一“网”情深 种好防返贫“责任田”》入选云南省第二批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开展第三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和平村、德钦县霞若乡各么茸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32)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重点,2023年共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7257场次,宣讲教师1214人,覆盖693008人次,制作音视频44个,新闻报道211条。持续开展典型引领,推进乡风文明,我州2个村规民约被省文明办列入省级宣传名单,全州197个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倡导依法婚育、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早婚早育、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等行为。

10、积极稳妥深化农村改革

33)稳步推进土地延包试点。全面完成维西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30年全国试点,全县10个乡镇79个行政村土地延包成果公示确认审核工作全部完成,确认和完成全县土地延包面积37.57万亩,承包地19.55万块,承包户36264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34060人,颁证率达100%。

34)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按期填报云南省农村宅基地“双月报”。及时开展《迪庆藏族自治州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积极配合德钦县开展雨崩整治工作,确认雨崩村一户一宅工作,完善雨崩村农村宅基地一户一档资料,每月对德钦县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一次政策咨询和指导。制定印发《迪庆州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全州范围内2020年7月3日至2023年9月底期间出现的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从实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行为,2023年底完成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35)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和《迪庆州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对全州乡镇共计140人次的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开展两期培训,香格里拉市金江镇国浩家庭农场庭农场被评选为2023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23年我州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217个,示范合作社达86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14个、州级示范社52个、县级示范社64个;全州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数量达1007家。

36)统筹推进全州农业农村改革领域改革任务。按照州委改革办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的任务分工方案》、《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两份文件,并不断加强对各县(市)的督促指导。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复制推广颁发农村规模化流转土地经营权证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云改委发〔2023〕6号)精神,以昆明市、红河州等地试点经验为参考,制定并下发《迪庆州颁发农村规模化流转土地经营权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1、强化要素支撑保障

37)抓好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迪庆州“三农”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工作要求,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宣讲、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农村集体经济培训、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发生趋势会商培训、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为重点,2023年累计完成“三农”工作管理队伍培训7期556人次,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培训13期1137人次,党总支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培训6期711人次,乡村振兴带头人队伍培训8个批次7177人次。

38)抓好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全州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指导工作。杜绝运动式、“一刀切”执法,加快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奖惩分明的执法评价体系。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制度规范。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并重点对三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开展工作情况、“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2023年全州有行政处罚案件18个,截至目前,结案10个,在办案件7个,移交案件1个。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发布“以案释法”等专栏26篇信息。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宣传2125人次,培训205人次,并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39)抓好行业安全生产。2023年州农业农村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结合《2023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迪庆州农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内容,重点围绕农机、畜禽屠宰养殖、渔业、农药、农村能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认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2023年全州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2023年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1230份,派出组织检查56次345人次,检查涉农企业302家,举办培训91期,培训人员10817人次,全州累计查办农药案件2起,共处罚金0.47万元。全州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未发生农业行业安全事故,事故率为0。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与产品质量监管科、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社会事业与科教环资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与兽药管理科、农业基本建设与农机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13537665.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37665.59元,占总收入的93.3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6.6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55676.69元,增长13.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9484.37元,增长7.3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86192.32元,增长690.81%,主要原因是州国投公司拨入2023年第一批州预算内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以及增加了部分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3285479.79元。其中:基本支出9087194.90元,占总支出的68.40%;项目支出4198284.89元,占总支出的31.6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76903.09元,增长9.7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05092.33元,下降9.06%;项目支出增加2081995.42元,增长98.3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下降原因是本年减少了一部分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本年增加了部分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87194.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97354.58元,占基本支出的93.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9840.32元,占基本支出的6.4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9661.3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98284.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科学技术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州级科普专项资金;城乡社区支出175854.02元,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农林水支出4008456.67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其他支出8974.20元主要用于历年沪滇对口帮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90839.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2%。与上年相比增加632492.77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专项业务,增加了部分专项业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集中供暖取暖费、选调生生活补助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活动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111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单位部分、退休干部公用经费、遗属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1195.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体检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585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015220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执法监管、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行业业务管理、农村合作经济、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社会事业、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690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897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是历年沪滇对口帮扶结转结余资金用于维修(护)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200.00元,决算为153172.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142104.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77%,完成年初预算的284.21%;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200.00元,决算为1106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3%,完成年初预算的31.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0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200.00元,支出决算为153172.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142104.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200元,决算为110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我局2023年各种农业农村业务工作主要面向农业农村,项目验收、检查、下乡、调研及工作开展等公务用车比较多,由于2023年各种专项业务项目增加,用于项目、应急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保障,日常工作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较多。我局已加强对车辆运行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车辆运行支出,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还是不可避免地比2022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接待标准、控制支出,2023年公务接待费本年发生的也相对比上年少,所以相应减少了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3677.45元,增长2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017.45元,增长2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660.00元,增长359.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我局2023年各种农业农村业务工作主要面向农业农村,项目验收、检查、下乡、调研及工作开展等公务用车比较多,由于2023年各种专项业务项目增加,用于项目、应急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保障,日常工作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较多。我局已加强对车辆运行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车辆运行支出,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还是不可避免地比2022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主要是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部门等到我州调研、洽谈、检查汇报工作等业务接待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面向农业农村,项目验收、检查、下乡、调研及工作开展等公务用车,用于农业项目、应急用车等保障,日常工作产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1)、迪庆州德钦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调研。(2)、开展2022年评定的绿美乡村省级实地核查工作。(3)、东方航空云南公司群团部副部长一行到香市、维西县对接蔬菜、生猪及特色农特产品超市洽谈相关工作。(4)、部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考核。(5)、内蒙古包头市元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首席专家彭敏博士一行四人到我州调研农业投资意向工作方面调研。(6)、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安全生产第六检查组。(7)、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来滇调研高原特色农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科技创新情况。(8)、玉溪市农业农村局矣胜荣副局长一行11人到德钦县开展对口支援工作。(9)、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调研组一行四人到迪庆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调。(10)、省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调研指导组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调研指导。(11)、上海兆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吴宗霖(董事长)一行10人到迪庆州考察高原冷水鱼产业发展项目。(12)、辰润集团云南公司、云南民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一行12人投资考察。(13)、江苏省泰州市农业农村局一行17人到迪庆州维西县学习考察农村承包土地延包试点工作。(1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一行8人赴迪庆州开展中药材产业GAP基地建设调研。共计14批次、136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9840.32元,比上年减少22707.20元,下降3.7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行政运行经费相关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集中供暖取暖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1682870.63元,其中,流动资产691106.35元,固定资产991764.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30230.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3191.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249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519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2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791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8、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9、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1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2、上年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余到本年按原规定用途不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1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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