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1100000
附件1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机关)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2019年3月1日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关于印发<迪庆州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发〔2019〕 5号)组建州农业农村局,加挂迪庆州畜牧兽医局牌子。中共迪庆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迪庆州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战略规划,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州“三农”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具体工作职责因涉密不在此处公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与产品质量监管科、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社会事业与科教环资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与兽药管理科、农业基本建设与农机科。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1.州农业科学研究院2.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3.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4.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5.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服务站6.州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7.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8.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9.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实施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一年,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了“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州委九届六次全会也对今年“三农”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我们将围绕“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这条主线,抓牢抓实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
1.守牢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守牢74.12万亩耕地保护红线,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建设高标准农田6万亩,深入开展“大棚房”和乱占耕地建房等耕地流出问题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实施以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为主要措施的粮食单产提升工程,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4.2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6.4万吨以上。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力推进以“坡耕地提质改造”为主的“稳面积、提质量、增单产”农田建设工程。不断提升粮油产能,抓牢“两稳两扩”。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属地责任制,完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目标,确保稳定生猪、牛、家禽、羊的存栏,逐步提高出栏数,并加强定期调度和监测预警,稳定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2.聚焦短板和弱项,加快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加大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科技支持农业发展力度,实化细化科技支持农业发展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部门职能职责.以种业基地创建和良种良法良技推广提升工程为抓手,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加快喷灌、滴灌、微灌、大棚等设施农业建设,提升农业产业的质量和效益。推进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持续抓好保种繁种基地、养殖基地、优质酿酒葡萄原料生产基地和绿色有机中药材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农作物种质资源圃、维西糯山药原种扩繁基地、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加快推进中甸牦牛、迪庆藏猪、尼西鸡保种场建设。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水平,做大做强林下经济,加强野生菌有机保育,加快香格里拉松茸国家标准创建,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做好龙头企业培育和品牌创建,新增县级以上龙头企业12家以上,持续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引领产业基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保2024年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从目前的72个提高到80个,新申报或获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产品15个;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打造有“含金量”的本土特色品牌,积极申报“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名单,新申报“绿色云品”品牌目录企业和产品品牌名录10个。
3.巩固脱贫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聚焦乡村振兴总目标,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加强产业就业帮扶,确保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逐年提升。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强化分类指导,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实施乡村农文旅融合工程,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民宿和休闲露营等新业态。推进农产品加工设施改造提升,支持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等初加工设施建设,促进就近就地转化增值。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发展乡村土特产“线上线下”销售。
4.紧扣增收目标,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紧盯产业就业帮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落实《迪庆州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特色农产品就地销售和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实现全州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10%,推动产品增值、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继续扩大劳务报酬规模。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认真推进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确保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增长10%以上。
5.持续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实施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大集体经济业务指导力度,加强与组织、财政等部门通力合作,全力推进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计划2024年初启动“三资”试点工作,尽快实现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政策,严格防控乱占耕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违法违规行为,按“双月报”制度,及时把全州农村宅基地乡镇审批管理工作和新增宅基地违法案件处置情况定期向省厅报送调度表。积极对接和上报迪庆州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深入调研编制《迪庆藏族自治州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好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整治工作台账,2024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问题验收销号。进一步规范迪庆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流转报备制度、资格审查制度、规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6.深入推进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强乡村建设和治理。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确保完成183个村庄规划的入库备案相关工作。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污水、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治理和绿美乡村建设,实施农村卫生户厕改建1608座。建设绿美乡镇3个,省级绿美村庄3个,州级绿美村庄200个。改进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乡村振兴·积分超市”提质扩面提升行动,创新移风易俗抓手载体,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7.认真推进项目实施,强化农业投资。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做好涉农重点建设项目和产业帮扶项目的谋划工作,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下达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抓好项目实施进度,指导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资金的管理,做好资金的监督和检查,推进项目的落实,全面完成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8.高度重视数据上报工作,做实基础数据。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持续强化与统计、调查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州县两级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做到“四个及时”,及时分析数据,梳理存在问题,强化对统计数据的业务指导;及时开展核查工作,对异常数据指标开展核查,分析原因;及时开展数据评估,提升数据质量;及时开展现价核算,准确反映产业发展水平,坚决做到数出有据、应统尽统、据实测算、群众认可。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机关)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9个所属单位不纳入此次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预算编报公开,由所属9个单位各自编报预算公开,并在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中另行汇总编报。截至2023年12月统计,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69.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30.22万元对比增加39.64万元,增加4.26%,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2024年度工资增加,社保缴费预算收入相应增加;2、各种项目经费比2023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69.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69.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9.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0.22万元对比增加39.64万元,增加4.26%,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2024年度工资增加,社保缴费预算收入相应增加;2、各种项目经费比2023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9.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6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86万元,与上年支出871.74万元对比增加12.12万元,增加1.3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工资增加,社保缴费预算收入相应增加;项目支出86.00万元,与上年支出58.48万元对比增加27.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执法监管、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产品加工与促销专项业务预算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取暖费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4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3.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补助支出。
5、“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40.2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6、“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33.1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支出。
8、“2130101”行政运行653.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经费等支出。
9、“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00万元,主要用于迪庆州粮油生产及重要农产品保障供给经费支出。
10、“2130110”执法监管5.00万元,主要用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项目经费支出。
11、“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0.0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经费支出。
12、“2130112”行业业务管理26.00万元,主要用于迪庆州农业产业化及乡村振兴经费支出,迪庆州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经费支出,迪庆州州委农办办公经费支出。
13、“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2.00万元,主要用于迪庆州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工作经费支出。
14、“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18.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建设项目经费支出。
15、“2210201”住房公积金68.4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建设项目经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4万元,较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5.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4万元,较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13.64%,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00人次。因历年来控制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因而减少相关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州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名称: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经费;批复文件:迪财农〔2024〕6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批复 2024 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金额:20.00万元;绩效目标:(一)编写迪庆州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报告。主要包括:1.数据、资料收集与整理;2.报告撰写;3.专家咨询与质量审核。(二)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主要包括:对迪庆州耕地质量调查评价92个长期定位调查点取土和化验,最终出具化验结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8、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上年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余到本年按原规定用途不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00万元,与上年59.10万元对比增加2.90万元,主要原因为是因上年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转相关经费因上级部门安排的专项业务增加,所以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略微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州农业农村局(机关)资产总额168.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11万元,固定资产99.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报废车辆2辆,账面原值42.4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4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机关)2024年
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经费
二、立项依据
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国发〔2022〕4号)。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22〕30号。 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迪政发〔2022〕110号。 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经费安排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农建〔2023〕9号。5.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土壤普查办〔2023〕1号。6.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补充方案》的通知,迪土壤普查办发〔2023〕11号。 7.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土壤普查办〔2023〕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全州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项目测算139.29万元,财政实际安排部门预算支出资金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土壤普查任务要求,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土壤利用适宜性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和耕地酸化等专题评价,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治理修复对策建议,完成成果验收和成果上报。
八、项目实施成效
1.数字化图件成果。完成各级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类评价图、宜耕地质量等级图、县级土壤采样点分布图及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分布图、土壤酸化分布图等成果。
2.数据成果。基础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
3.数据库成果。形成土壤普查数据、图件、文字等省级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和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
4.样品库成果。参照国家级土壤样品库的建设方案,建设土壤样品库,用于长期保存和展示表层土壤样品、典型剖面土壤分层样品、典型土壤整段标本。
5.文字报告编写。分级编制土壤普查报告。县(市)土壤普查办负责编制县级工作总结报告、县级技术报告、县级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和酸化耕地等改良利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质量专项报告及县级数据专题分析报告、县土壤志、县土种志。州级负责编制本级土壤三普工作报告、土壤三普技术报告、专题报告及其他文字成果。
6.成果验收。州组织专家对县级普查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进行验收,验收组组长需在成果验收意见上签字确认后上报省土壤普查办。省级对州成果验收工作进行抽查。省土壤普查办在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土壤制图、普查报告撰写等工作后,向国务院土壤普查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1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