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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州民政局)

索引号
0152849826/201700021
文  号
来 源
州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17-12-19
2017年迪庆州法律知识进社区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12-19 01:33     浏览次数: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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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发社领〔2017〕1号

关于印发《2017年度迪庆州“法律知识进社区”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开发区“法律知识进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州委“三村七进一行动”工程“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各分项实施方案>     的通知》(迪发专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州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及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社区,不断提高广大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社区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快社区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为社区稳定和构建“和谐社区”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州“法律知识进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州社区实际,特制定“法律知识进社区”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加强贯彻落实。    

迪庆州“法律知识进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2017年度迪庆州“法律知识进社区”

工作计划

一、宣传对象

全州12个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突出抓好社区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

此次活动以“提高居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为主题。

二、主要措施

(一)第一阶段明确职责分工

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3月进行职责分工。“法律知识进社区”活动实行分级责任,由州统筹,州级有关部门协调,县(市)级组织实施。各级“法律知识进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活动的日常指导、检查、管理、协调等职责。

1、县、市(区)主要职责。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好《迪庆州“法律知识进社区”实施方案》和《迪庆州“法律知识进社区”活动方案》精神。二是结合各自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开展“法律知识进社区”活动五年规划,做到年度有计划年末有总结。三是组织协调相关单位结合“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乡镇主要职责。要按照县、市(区)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律知识进社区”活动。

3、社区主要职责。要明确目标,制定社区法治建设短期目标、长远计划,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法制宣传顺利推进。

4、州级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州综治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住建局、州公安局、州妇联、州法院、州检察院为配合参与单位。配合参与单位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与牵头单位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本系统、本单位工作职能,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第二阶段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

1、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栏(橱窗)。充分利用2016年迪庆州民政局配发到全州193个村、居委会的宣传橱窗,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定期载入专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漫画,结合具体事例“说”法。

2、要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在社区开辟场所或结合农村书屋建设,配置一些法律书籍,定期对居民开放,做到有“法律明白人”进行讲解,使社区居民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3、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在居民委员会成员或居民中组织普法骨干力量,组成法制宣传、法制服务志愿者队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增强面向社区服务的责任,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完善社区法律服务体系,建立由社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调委会、农林牧水、社区法律志愿者及物业、城管等业务骨干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站。

4、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在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下, 民政、司法、公安、城管、计生、综合治理、文化和劳动保障等部门参与制定学习计划,针对社区居民不同特点,有计划、分层次组织社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

5、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活动。每季度中旬由各县、市(区)“法律知识进社区”领导小组会同各成员单位进社区进行法制宣传活动。

6、各县(市)建立一个普法广场。结合各县、市(区)文化广场、应急避难场所等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普法宣传。

(三)第三阶段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搞好社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为依托,发挥社区人力资源优势,开设青少年法制专题讲座等,保证青少年在社区内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2、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会同公安部门进一步确定对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结合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任务、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社区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责。

3、加强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社区活动室和老年学校,针对老年人、下岗职工的特点,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抵制宣传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

三、基本目标

1、全州社区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普遍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

2、社区干部、管理人员做到带头学法用法,逐步学会依法管理社区事务、依法处理社区出现的矛盾和纠纷。

3、社区居民家庭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居民家庭成员依法办事的能力普遍提高。

4、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全面加强,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标准,城市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促进和保障城市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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