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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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林草局
公开日期
2022-07-16
新一轮退耕还林相关惠农政策
发布时间:2022-07-16 16:22     浏览次数: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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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起止时间?

新一轮退耕还林2014年开始启动,到2020年实施结束。

二、退耕还林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新一轮退耕还林应当遵遁下列原则:(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点、注实效(二)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三)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四)尽量相对集中、先易后难,突出生态区位重要的区域,建设与巩固并重,防止边退耕边复垦。

三、哪些耕地可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

下列耕地可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在自然资源部门调查核实后,(一)坡度25度以上的耕地;(二)沙化、盐碱化、石漠化和污染严重的耕地;(三)重要水源地坡度15-25度的耕地;(四)高寒地区摞荒和生态移民搬迁弃耕的耕地;(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可退耕地。

四、哪些土地不得纳入退耕还林范围?

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耕地和生产条件较好并且不会造成水土流失的耕地,不得纳入退耕还林实施范围;因生态建设确需纳入退耕还林范围的基本农田,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批准。

五、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流程

退耕还林实施应严格按照: 下达指标---乡镇宣传摸底---群众自愿申请---乡镇汇总上报县(市)局核实规划---乡镇与农户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县(市)局编制作业设计经县(市)林草局审批后组织招投标施工---乡镇逐地块验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行文上报县局备案---县不动产管理局确权颁发林权证

六、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是怎样发放的?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国家按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下拨。 分三次发放给农户,每亩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从2017年起,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费每亩补助标准从300元提高到400元。加上每亩1200元的现金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亩1600元。

、新一轮退耕还林配套政策有些?

(一)退耕后营造的林木,凡符合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的,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未划入公益林的,经批准可依法采伐。

(二)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前提下,允许退耕还林农民间种豆类等矮杆作物,发展林下经济,以耕促抚、以耕促管。鼓励个人兴办家庭林场,实行多种经营。

(三)在专款专用的前提下,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投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用于退耕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增加退耕户收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四)退耕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权变更登记。

、新一轮退耕还林者应当履行的义务有些?

退耕还林者应当履行管护义务。

禁止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复耕和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

、新一轮退耕还林保障措施有那些?

(一)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自行退耕还林的,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所有权;委托他人还林与他人合作还林或者耕地流转他人还林的,退耕土地上的林所有权由合同约定。

退耕土地还林后,土地承包合同应当作相应调整。根据调整后的合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发放权属证书,纳入林地资源进行管理。

(二)退耕土地还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继续承包。

退耕土地还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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