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科技局印发了《迪庆州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落实《云南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全面贯彻落实《迪庆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进一步强化政府引导和服务作用,优化创新环境,充分激发企业、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大力提升我州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出高质量科技创新成果,为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方案》。
二、目标任务
《方案》提出,要充分认识研发投入工作的重要性,压实研发投入工作责任。切实把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作为科技工作的“头号工程”,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科技投入,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创新环境,激励全社会不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争实现全州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8%。
三、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强化规上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稳定科研院所、事业机构研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升激励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十三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大规上企业研发后补助财政支持力度。适当提升州级研发投入引导资金预算额度,对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按照兼顾调动纳统积极性和突出“大干大支持”原则,给予研发投入引导资金补助支持。
二是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按照“四有”标准,引导规上企业立足发展需求,设立各类研发机构。支持规上企业牵头创建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
三是壮大规上工业企业群体。建立健全“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实施激励引导、融资支持、“一对一”精准服务,力争更多企业升规纳统。
四是优化规模以上企业群体结构。将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给予重点培育,不断提高规上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
五是引导国有规上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水平。建立国有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落实和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年度增量部分按150%加计考核的政策措施。
六是加强政策落实和跟踪服务。按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支持政策。强化对企业研发投入工作的跟踪服务指导和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服务。
七是夯实科研院所、事业机构研发投入基础。组织推动纳统科研机构研发创新需求纳入州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积极动员所属(联系)纳统机构申报各级科技研发项目,力争所属(联系)纳统机构研发投入年均增长不低于15%。
八是推进纳统科研院所、事业机构数量增长。建立纳统机构培育后备库,将行业主管部门培育纳统机构工作成效作为目督考核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支持县(市)与州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产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
九是加强财政科技投入保障。加大省级财政科技资金争取力度,适度提高州级科技发展资金预算额度,建立县(市)、开发区科技发展资金刚性投入保障机制,引导带动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十是强化研发投入导向的科技资源配置理念。聚焦研发投入主体(含潜力后备主体)创新需求布局科技项目,对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主体,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迪庆州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研究、协调和落实全州研发投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十二是提高研发投入统计服务水平。组织力量对创新主体强化精准服务和业务培训,指导督促企业、科研机构规范研发项目及经费管理。
十三强化考核评价引导。用好研发投入强度目督考核政策,充分发挥研发投入考核传导压力、激励先进的作用。建立研发投入工作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