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 乡村振兴发展科技专项产业扶贫科技示范项目的通知
三县(市)科技局,各相关企业、专业合作社:
按照《2020年度省科技厅乡村振兴发展科技专项资金及项目安排方案》和省科技厅的项目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为做好我州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发展科技专项产业扶贫科技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重点
突出科技支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开发、引进、转化、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等,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壮大科技型生产经营主体,有效联结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带动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效。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以带动当地形成1个科技扶贫产业为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与选派“三区”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结合起来,有效采取“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示范基地+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模式,每个项目实施范围应至少包括2个贫困村,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等2项以上,建立科技示范基地1个,带动贫困户不少于20户;
2.产业扶贫科技示范项目应当由在州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科技项目条件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承担,承担单位必须具有带动群众发展生产实现脱贫和共脱贫成效的能力,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科研信用、会计信用,无不良记录;
3.每个县(市)支持1项产业扶贫科技示范项目,2019年产业扶贫科技示范项目已支持过的乡(镇)不再支持,每个项目支持科技经费30万元,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应当有一定的自筹经费。
三、其他事项
1.请三县(市)科技局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申报2020年省级产业扶贫科技示范项目,积极配合州科技局做好项目实地核查、项目评审、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等工作。
2.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将2份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附件1、2)以及电子版于2020年8月10日前报所属县(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3.请各县(市)科技局认真审查项目申报材料的规范性、齐备性、真实性,并签署推荐意见,将项目申报材料1份连同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2020年8月14日前报州科技局,同时将申报材料及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指定的邮箱(162640851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州科技局农社科 和万忠
联系电话:0887—8225845
附件:
迪庆州科技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