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公安局)

索引号
015284974B/201600013
文  号
来 源
州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16-12-26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迪庆州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6-12-26 17:19     浏览次数: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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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的通知》(迪政办发【2016】91号)、《迪庆藏族自治州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迪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围绕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向公众公开我局政务信息,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州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警令部,由警令部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规有序开展。

(二)完善机制,提升成效

1、加强学习。加强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学习,提升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应公开的尽量公开。

2、用好新闻媒体。及时将各项可公开的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有关单位及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外宣传公开力度。

3、制度建设、运行程序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责任追究、考核等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并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中的公开指南中提供信息公开申请表的下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采取当面、书面申请或信函等途径向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向申请人或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情况

(一)按照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了我局2016年信息公开指南,指南中详细说明了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包括“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迪庆藏族自治州依申请公开公安局信息工作流程图”、“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回执”、“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信息依申请公开转办通知单”、“迪庆藏族自 治州公安局信息公开决定书” 。

(二)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故也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故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局分管领导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虽然我局努力做好各项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梳理、确定;二是政府信息发布或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在今后:1、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2、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3、加大检查力度,逐步形成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4、通过监督、举报电话等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迪庆州公安局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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