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专职副书记。协助张朝廷同志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工作,负责从严管党治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警务保障、留置看护、政治巡察、政治督察等工作。对分管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警务保障处(基建办)、信访处、看护支队。负责巡查办,联系州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
徐剑宏,男,纳西族,中共党员,1969年6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月任迪庆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基层基础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级),2007年10月任迪庆州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正科级),2013年8月任维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处级),2020年11月任迪庆州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正处级),2022年7月任迪庆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正处级),2023年6月任迪庆州公安局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