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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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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3-10-19
迪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19 10:37     浏览次数: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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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历史并不悠久,自1988年8月迪庆州交通监理所成建制移交公安机关领导后,才正式有了公安战线上的迪庆道路交通管理部门。1990年3月,机构正式更名为迪庆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至今,迪庆交警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线上,走过了默默耕耘,艰苦奋斗的30年迪庆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和省交警总队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为全州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分析研究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并对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队伍管理依法进行决策。及时准确掌握全州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为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和省交警总队提供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措施。领导、指挥、检查、督促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加强对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领导、协调。指挥和服务职能。合理配置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构的人员和职责权限。为全州各级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和面向社会提供司法鉴定等服务工作。实施对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领导全州公安交通管理政治工作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和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奖惩、录用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全州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工作。负责实施全州车辆安全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适应性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考核。参与证(牌)照核发工作。指导和检查全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指挥和直接参与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故和侦破查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纠正处罚和教育交通违章行为,参与侦破涉及机动车的违法犯罪案件。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各部门做好大型会议、大型活动、重大警卫的道路交通警卫开道工作。负责实施公路巡逻民警承担的打击车匪路霸和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接办、移案等工作职能,拟定规划研究全州交通流量城市设施装备计划。调研制定全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地方规章和内部规范性文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助机制。负责全州公安交警系统的物资装备的购置、管理。调配等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等活动。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州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交通安全委员会,群众性组织和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的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和省交警总队以及上级有关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围绕“齐抓共管”,推进交通安全协同共治。紧扣“人、车、路、环、管”五大要素,协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综合治理格局,着力夯实交通安全工作基础。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立州县(市)交安委及办公室,州政府制定下发《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推动《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试行)》的落实落细。州委书记王以志、州政府张卫东州长、常务副州长徐鹏声、江楚,政法委书记杨学文,副州长、州公安局长张朝廷、副州长李涛等州委州政府领导多次深入香丽高速公路、国道214线检查指导和调研交通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了行业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二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州、县两级安委办、交安办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事故约谈制度、目标责任制度、责任倒查等四个“制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细落实。三是部门协同共治。公安交警、交通、公路、路政、应急、气象、高速公路业主等各职能部门积极发挥“一路多方”职能职责作用,加强对雨雪雾及汛期道路的应急保通保畅和联勤联动工作,同时深入推进“警保、警医、警邮、警企”合作联动机制,强化“两客一危一货一微一网”源头监管。四是以“两站两员”为抓手,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二)围绕“主业主线”,深入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波次行动,全力开展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维稳工作。一是坚持以事故预防为中心,以路面管控为重点,以严重违法行为整治为抓手,点、线、面结合,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持续组织开展了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第一至第四波次行动,酒驾醉驾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周末夜查统一行动,“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等 10余个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周末、节假日、赶集日、夜间等为重点时段,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各类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无证、酒驾、醉驾、违法载人、假牌假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对各类交通违法持续保持强大的震慑态势。二是全力应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管理疏堵保通工作。针对年初全州辖区持续出现的规模性、多频次强降雪天气,全州各级交管部门迅速启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全力投入恶劣天气影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三是坚持专项行动和常态化查处相结合,按照“1+N”集中整治波次行动要求,通过错时勤务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警出击,始终保持对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的严管高压态势,并充分发挥公路防控体系和科技作用,网上网下有效衔接,及时做到精准锁定、精确打击。四是加大警力下沉,强化帮扶指导。全面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捆绑挂包督导督战制,坚持警力下沉,交警支队班子成员到各县市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督战工作12 轮次,同时交警支队常态化派出执法小分队共12批次185人次参与县市交通违法查处。

2022年11月21日至10月底,全州共查处交通违法308031起,同比上升58.25%。其中:现场查处交通违法296836起,同比上升135.72%;非现场查处交通违法11195起,同比下降83.71%。全州共查处8类严重交通违法33307起(其中罚款记分15305起,同比上升84%,人均查处106.28起),查处2类交通违法186907起,同比上升844%,人均查处1297.97起。

(三)围绕“高标准严要求”,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按照公安部、省厅、州局关于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波次行动、夏季交通安全“百日行动”等系列工作部署,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作风、最佳状态,全力投入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工作。根据州委、州政府和省州安委办部署和要求,及时制定《迪庆州公安局交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内容,明确任务清单,按月小结、按月研判、按月推动,按月上报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一是协同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国、省干线隐患由公路部门排查入库158处,县乡道路和农村公路隐患由交通部门排查入库2619处。2022年提请省级挂牌督办1件、州级挂牌督办8件、县级挂牌督办23件,通过开展对全州道路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较为突出的一类隐患54个(包括城市道路15个)、相对突出的二类隐患115个、一般三类隐患556个。州交安办通报问题隐患5条,督促整改4条,下发督办通知1份,重大交通安全风险提示函2份,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2起,落实省级督办1件,州政府挂牌督办8件,组织现场隐患分析论证会1次,解决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二是强化源头监管。经常性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查,进一步压实“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警示宣传教育和惩戒工作,督促企业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突出跟踪问效。今年以来,州安委办抽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人员,组成6个工作组分三批次对3 县(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开展了“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督查检查。州人大、州政协领导带队组成2个调研组对全州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门调研。

(四)围绕“隐患排查整治清零”,深入推进四个“十、百、千”工程建设。按照省厅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扎实抓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交通安全巡回宣传、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和示范路创建四个“十百千”工程的推动落实,交警支队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量化工作任务,切实开展四个“十、百、千”工程建设。一是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突出隐患45件,整治45件,整改率达100%。核实排查需“应急三堵”临时安全措施共49处,整改完毕49处,其中包含省厅交警总队要求整改翻坠事故10处隐患点段。经过采取“应急三堵”临时安全措施,同时强化安全宣传警示提示,确保全州辖区道路通行安全,道路交通翻坠事故减少,较2019截至2022年的前三年平均起数下降达21%。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回宣传“十百千”工程。延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触角,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农村地区群众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9月30日,全州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十百千”工程93场,完成率100%。三是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十百千”工程建设。根据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相关要求,制定下发《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示范路创建“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按照示范单位创建相关制度机制,督促完善分析研判、工作报告、通报督办、约谈提醒等各项制度落实,明确工作职责、量化目标任务,压实各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督促农村派出所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截至10月底,迪庆州示范市(香格里拉市)现场查处“18类”重点违法67609起,人均查处数为2504.04起,人均查处数在全省排名第93名;香格里拉市共有派出所11个,参与率100%。示范市(香格里拉市)派出所现场查处“18”类重点违法10983起,所均现场查处998.45起。四是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示范路创建“十百千”工程实施。按照目标要求,全面排查沿途示范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形成清单、制定计划、加大投入,逐项整改。对于路侧防护设施一时难以按标准建设的,确保“应急三堵”措施全覆盖。迪庆香格里拉市示范国道总里程108公里,通过强化交通违法整治,18类违法查处数为34863起,每公里平均数为322.81起,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20 项、10 项、6 项改革措施,推动交管“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二是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 12 项便利措施,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是积极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一门通办”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党建引领“一部手机办事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 12123”APP 提供网上服务,实现车驾管业务网上预约、受理、缴费、查询、选号,实现交管服务“零距离”。截至10月底,迪庆州机动车保有量为144665辆,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为134097人,全州共计网上办理车驾管业务90544笔,非网上办理机动车业务99074笔,办理驾驶证业务27769笔,完成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理论考试人10915人次,合格率为85.4%,科目二考试人7675次,合格率为64.55%,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人9216次,合格率为56.35%,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人9538次,合格率为97.55%。

(六)围绕“重点群体”,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一是深入持久地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持续深化“七进”宣传;二是集中开展“一盔一带”治理宣传,加强农村地区“一老一小”和进城务工人员宣传,完善面向中小学生、“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课程教育;三是坚持每月开展“五大曝光行动”(曝光一批终生禁驾人员、突出违法车辆、高危风险企业、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路段及突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公开一批群死群伤典型事故调查追责情况,震慑行业企业、警醒从业人员。四是加大与辖区融媒体中心合作,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打造互联网+交通安全宣传新常态。

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0月底,在省级各类新闻媒体投稿采用120篇,支队微信平台发布稿件2133篇,微博平台发布稿件8803条,州级新闻媒体发布了大量的稿件;在新闻媒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12次,每月通报一次全州客货运输企业交通违法情况12次,发布“两公布一提示”7次,开展交通安全提示196次,制作一部《2022年迪庆州道路交通事故警示片》,开展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五大曝光”12次,发布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844个;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十百千”工程93场,完成率100%;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46场次1700人次;开展现场满分教育826人,开展现场审验教育89人;网络满分教育完成1039人,网络审验教育完成1174人;学法减分成功3754人;全州交警部门印制交通安全宣传材料10万多份,悬挂各类宣传布标86幅,发送交管12123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手机短信26次568776条,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135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2万多人次。通过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全州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奠定了良好基础。

(七)围绕“外防输入”,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按照迪庆州和香格里拉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香丽高速公路香格里拉收费站设立疫情防控检测服务点,严格执行24小时三班轮流值班不离岗,不分昼夜屯警路面,严守严查高速公路出口,积极配合交通、卫健部门做好车辆引导、道路疏堵工作,落实好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作出的对入迪人员严格执行“出示两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等”工作要求。4月1日以来,共出动警力3974人次,警车573辆次,共检查车辆673027辆次,检查人员1182207人次,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登记9800人,排查出健康码为黄码的10人,行程卡带*的629人;按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劝返、登记7天内有西藏、四川、青海、贵阳、深圳、昆明、丽江等地旅居史的6135人,移送“3+4”管控860人。

8月以来,因西藏疫情,地处滇藏交界处的隔界河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深沟峡谷地一时间成为国道214线由藏入滇通道上的抗疫前线。为做好由藏入滇车辆人员安全闭环转运工作,全州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发挥关键时刻拉得出,能战斗的抗疫主力军作用,支队、大队及时抽调警力全力投入抗疫一线不分昼夜做好由藏入滇车辆人员闭环转运工作。支队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成立闭环转运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规范转运流程,全程做好人员安全防护,全力参与闭环转运接力工作,有序将闭环转运车辆人员护送出州或护送至健康监测点。期间,全州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3098人次,警车434辆次,转运车辆2040辆次,转运人员6280人。

(八)围绕“严管厚爱”,强化公安交警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会议已召开,请慎用喜迎、迎接、忠诚保平安”系列活动。二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先后4次组织党史专题学习交流。并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三是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抓手,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做好警纪警风、重点工作的督察检查以及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的查办等各项工作。年内共开展各类督察、检查 10次,下发督办通知4个,工作提示7个。四是强化国家安全的学习教育。结合第七个国家安全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知识》等内容的学习,将总体国家安全列入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的重要内容,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全面落实职务序列改革,完成了28名民警两个职务的晋升工作。六是强化教育培训,年内支队共组织开展政治轮训、警种专业训练、讲座报告、综合演练等各类培训7场次,全州交通民警辅警受训人数为236人次。年内,交警支队共有1个集体9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其中:交警支队被州公安局党委授予疫情转运集体三等功,1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1名民警被省厅通报表扬,7名民警被州公安局党委通报表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迪庆州交警支队内设科室有10个,所属单位0个。内设科室分别是:

1、办公室。协助馆领导做好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交警支队的信函、文件的接收,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

2、财务室。主要负责本单位的一切财务业务。

3、车管所车管科。主要负责全州机动车的注册登记等。

4、车管所驾管科。主要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培训考试核发工作。

5、事故对策科。指挥和直接参与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故和侦破查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纠正处罚和教育交通违章行为,参与侦破涉及机动车的违法犯罪案件。

6、秩序管理科。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各部门做好大型会议、大型活动、重大警卫的道路交通警卫开道工作。负责实施公路巡逻民警承担的打击车匪路霸和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接办、移案等工作职能,拟定规划研究全州交通流量城市设施装备计划。

7、信息中心。建立科技化、信息化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为支队的各项业务提供信息服务。

8、宣传科。负责通过电视台、微博、短信、互联网等平台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指导与协调各类宣教工作的开展和统计上报。负责舆情监测,并牵头组织处理。维护交管信息网。指导督促各业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基础性工作。编写信息简报,及时往上级部门报送信息。承担组织、指导全州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

9、法制科。履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推动全州公安交管法制工作的职能,围绕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依法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负责组织研究执法问题,对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帮助;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和工作机制;受理涉及全州公安交管部门执法问题的控告申诉案件;承办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案件,组织开展听证工作;负责组织法制培训和法制业务交流;组织开展法治基础建设工作。

10、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负责香丽高速公路的各项业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提前退休15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368.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67.7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85万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对比减少900.83万元,主要原因是依据上级要求厉行节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44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4.40万元,占总支出的68.25%;项目支出1411.35万元,占总支出的31.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0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依据上级要求厉行节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34.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3.71万元,主要原因依据上级要求厉行节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52.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1.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1.3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科技管控项目专用设备购置,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科技管控项目总投资2309.5万元,该项目的建设,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安全效益。能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路面畅通、避免车辆拥挤,同时在指挥调度、日常巡检、联合值班等工作方面具有创新效果。能提供有效可行的技术和数据支持,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交通运输效率,改善交通环境,规范交通执法和队伍建设,使高速公路便民、利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7.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对比减少1546.52万元,主要原因依据上级要求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接待费、水电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89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以及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人员的养老保险、体检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主要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支出决算为530899.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0199.0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支出决算为530899.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30199.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公务用车次数较多,造成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83900元,下降64.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均未产生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9747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400.95元,下降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00元,减少4.57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车辆购置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总队挂包督战组开展“减量控大”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0.5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的日常开支及财政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了保障行政单位运用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手续费、工会经费租赁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产总额7244.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2.70万元,固定资产6417.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54.5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5.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4.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9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45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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